请问地块已被量走,但没有开发,现在这块地市价涨了十几倍,可以向对方要赔偿吗
我家有一块一百多平方的地块,因那里要开发,在那时就以一平方50元的价格被量去(当天量当天付钱没有书面协议),但过了两年那里的地块市面价格在400元/平方,而我那原先被量的那块地还有约一百平方的地块没有被开发还是原来面貌,现在那里要开始搞开发(这次开发的人与上次不是同一人),这次搞开发,我那块原先余下的一百左右的地正在其中,请问他们开发这块余下的地,我有权向他们索要地价吗?还有这块余下的地使用权是不是还是属于我的,我是否有权利要回。
两年前,你以一平方50元的价格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虽然当时你们没有书面协议,但对方已将钱支付给你,严格意义上讲,这块地的使用权已经不是你的了。
两年后,另一个开发商搞开发,很显然,现在的这个开发商对于土地的使用权不是从你手里拿到的。而地价的涨跌,是由市场行情决定的,不能因为你当初转让的便宜再次要求赔偿。如此,任何一笔交易都可以反悔,如何来保证正常的交易行为?
所以,个人认为,除非这块地的使用权目前还是你的,否则,你现在是无权再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