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商业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一个朋友找工作,在网上看到了一则香港公司的业务外包启示、就是说他人在内地也不出去,直接通过网络接单做一些人家要的文档(很正规的,不是违法的),而后再发过去,人家同样通过网络付给报酬。
我们都知道香港的企业实际上国内法律是以“外企”来看待的,那朋友的这种作法是否涉嫌违法呢?他很疑惑,因为担心这么做会被人查。
顺带问一下,像这种通过网络接单外企生意的行为是不是法律禁止的呢?
谢谢!
··过网络接单外企生意的行为 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的约束性规定,不会有大问题。 如,现在的网购,就很难管理,任其操作。
肯定合法,现在不是有了网络购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