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我现在又在另一家公司干办公室内勤的工作,刚来这家公司前老板答应给投保,由于某种原因迟迟未投,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四个月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也不想干了,如果离开这家公司,我该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赔赏?怎么解决最好!
不管你以前在哪干过,现在所在的公司既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你不想干了,可以向该公司主张自进入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你离开公司之日止期间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
我现在又在另一家公司干办公室内勤的工作,刚来这家公司前老板答应给投保,由于某种原因迟迟未投,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四个月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也不想干了,如果离开这家公司,我该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赔赏?怎么解决最好!
··协商解决,可以立即离职。 否则,可以主动辞职,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但,工作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发、保险照办。 既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补签的必要了,不过,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