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谈军购趋势:需符合军队长远发展
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近日公布了2007年的全球军购数据,报告显示,至少在过去十年,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武器进口国,而其中90%以上的进口来自俄罗斯。不过,中国去年的武器进口总额下降了60%以上。对于中国的军购,中国军方《解放军报》日前撰文称,中国的对外军购有多重考虑,必须要符合解放军的长远发展。 《解放军报》文章称,中国的军购分为:规模化采购、政策性采购、规范化采购、电子化采购、廉洁型采购以及开放式采购。
规模化采购是集中部队需求以及购买力,通过批量采购,吸引军品供应商参与竞争,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当前,中国国防采购规模与采购军费总体支出规模还不匹配,为避免国防采购费用的分散化和采购行为短期化现象,提高国防采购的整体效益,制定和实施统一采购政策和方针,确保国家对军队实行宏观调控,达到特定的军事、经济和社会目标,理应提倡规模化采购。
中国国防采购主管部门要树立全军一盘棋思想,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从深度和广度上促进国防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在政策性采购方面,文章表示,政府采购政策不仅具有宏观调控功能,而且还具有市场导向作用。国防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调节和引导,发挥军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国防采购职能部门要研究国防采购激励自主创新配套措施,制定国防采购军品认定标准,落实军品国产化政策;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优先购买国产自主创新军品,优先购买环保节能军品。
至于规范化采购,文章称,国防采购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显,但由于相关采购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真正实现规范化采购还有待时日。立法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国防采购法规的步伐,重点加强信息发布、采购评审、采购方式申报审批、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将国防采购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文章表示,电子采购是在新军事变革的引领下,中国国防采购搭载国家基础设施,运用“电子化”助推国防采购提速。从计划审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实时监管,国防采购要将“电子化”贯穿于采购活动的全流程。国防采购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化”采购带来的诸多优势,积极改造传统的国防采购模式,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进公平,为国防需要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
文章还表示,国防采购工作必须要“廉”钟长鸣,反腐败来不得丝毫松懈。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主体利用采购谋取私利,徇私舞弊或违反有关采购规定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国防采购执法部门要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国防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采购人员要时刻提防,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不正之风的侵蚀。
至于开放式采购,文章称,应利用市场经济杠杆,发挥竞争机制优势,择优采购,提升采购军品性价比。走出军工企业,走出国门,通过开放式渠道采购军品,已经成为共识。职能部门要加强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类采购资源突破地域界限,在军品市场内合理流动;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研制、生产,使民用领域先进技术成果发挥军事性能;要利用中国进入WTO的有利时机,将采购视角伸向国际军品市场,取长补短,互通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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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近日公布了2007年的全球军购数据,报告显示,至少在过去十年,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武器进口国,而其中90%以上的进口来自俄罗斯。不过,中国去年的武器进口总额下降了60%以上。对于中国的军购,中国军方《解放军报》日前撰文称,中国的对外军购有多重考虑,必须要符合解放军的长远发展。
《解放军报》文章称,中国的军购分为:规模化采购、政策性采购、规范化采购、电子化采购、廉洁型采购以及开放式采购。
规模化采购是集中部队需求以及购买力,通过批量采购,吸引军品供应商参与竞争,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当前,中国国防采购规模与采购军费总体支出规模还不匹配,为避免国防采购费用的分散化和采购行为短期化现象,提高国防采购的整体效益,制定和实施统一采购政策和方针,确保国家对军队实行宏观调控,达到特定的军事、经济和社会目标,理应提倡规模化采购。
中国国防采购主管部门要树立全军一盘棋思想,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从深度和广度上促进国防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在政策性采购方面,文章表示,政府采购政策不仅具有宏观调控功能,而且还具有市场导向作用。国防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调节和引导,发挥军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国防采购职能部门要研究国防采购激励自主创新配套措施,制定国防采购军品认定标准,落实军品国产化政策;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优先购买国产自主创新军品,优先购买环保节能军品。
至于规范化采购,文章称,国防采购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显,但由于相关采购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真正实现规范化采购还有待时日。立法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国防采购法规的步伐,重点加强信息发布、采购评审、采购方式申报审批、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将国防采购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文章表示,电子采购是在新军事变革的引领下,中国国防采购搭载国家基础设施,运用“电子化”助推国防采购提速。从计划审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实时监管,国防采购要将“电子化”贯穿于采购活动的全流程。国防采购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化”采购带来的诸多优势,积极改造传统的国防采购模式,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进公平,为国防需要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
文章还表示,国防采购工作必须要“廉”钟长鸣,反腐败来不得丝毫松懈。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主体利用采购谋取私利,徇私舞弊或违反有关采购规定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国防采购执法部门要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国防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采购人员要时刻提防,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不正之风的侵蚀。
至于开放式采购,文章称,应利用市场经济杠杆,发挥竞争机制优势,择优采购,提升采购军品性价比。走出军工企业,走出国门,通过开放式渠道采购军品,已经成为共识。职能部门要加强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类采购资源突破地域界限,在军品市场内合理流动;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研制、生产,使民用领域先进技术成果发挥军事性能;要利用中国进入WTO的有利时机,将采购视角伸向国际军品市场,取长补短,互通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