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延误导致东西灭失该如何索赔?
我前几天寄了一箱北方的柿子给朋友。这种柿子通常要三四天才能慢慢变软才能吃。当时用的圆通的快递。他们反复强调东西在从寄出之日开始计算的第三天早上收件方就能收到。谁知道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都过去了那边还是没有收到东西,至于东西也没有了。我不停的打电话催问圆通那边也没有合理的解释,一直过去了也没有人出面给我个说法。我刚才又打电话问解决办法,那边给我回答说只能赔我相同重量的柿子,至于运费啥的没有,同时还说等他们有空过来的时候再说-----
现想向各位高人请教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索赔??
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文献: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