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钓鱼岛:中日战争之源?
中日之间有著解不开的历史恩怨,有预言两国终会再有一战,而导火索就是钓鱼岛在所难免观日本年年都在钓鱼岛上搞小动作,而中国民间也年年开展“保钓运动”,钓鱼岛已经成为一颗双方擦枪走火、爆发战争的定时炸弹。
钓鱼岛是长期以来困扰中日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近年中国的崛起,日本国内民族主义再次抬头,成为“正常国家”的呼声不断高涨,中日之间围绕钓鱼岛问题的矛盾和摩擦开始上升,日本国内有媒体形容,钓鱼岛需要由一场战争来解决归属。在这样的背景下,钓鱼岛离战争似乎越来越近。
钓鱼岛问题由来已久
钓鱼岛群岛位于北纬二十五度四十四分至二十五度五十六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三十分至一百二十四度三十四分之间,由五个无人居住的小岛(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以及三个无植物覆盖的岩礁(冲南岩、冲北岩、飞濑)组成,总面积约六点三二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约四点三平方公里,因此称为钓鱼岛群岛或钓鱼列屿。
钓鱼岛群岛位于台湾的东北和冲绳的西南,南距基隆一百零二海里,北距冲绳首府那霸二百三十海里,与琉球群岛相隔冲绳海槽。因此,从地理位置上看,钓鱼岛群岛正处于中日两国的中央,但与日本领上又有着天然的分界。
中日钓鱼岛争端起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发表的一系列主张对钓鱼岛群岛主权的声明引起了中国政府和海峡两岸人民的一致强烈反对。而实际上日本窃取钓鱼岛群岛的意图和行动由来已久,早在1885年冲绳县令局就根据日本内务省命令对钓鱼岛群岛进行了调查,但当时他们已得知钓鱼岛群岛是中国领土,为防止与中国产生纠纷而暂时搁置。至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已胜券在握,故通过“内阁决议”将钓鱼岛群岛划归冲绳县。同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台湾及其附膈岛屿,因此钓鱼岛群岛被日本长期霸占。
1945年日本在二战中战败本应根据《波茨坦宣言》和《开罗宣言》将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归还中国,但日美又通过《三藩市和约》和《归还冲绳协定》,在未经中国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钓鱼岛群岛“归还”日本,引发中国人民的新一轮“保钓运动”。直至今日,中国民间的“保钓运动”从未停止。
岛权归属争执不下
就对钓鱼岛群岛的主权,中日两国历年来都曾提出自己的主张,双方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
日方对钓鱼岛群岛主权主张的依据:
第一,钓鱼岛群岛在1885年之前是无主地,中国没有实际统治。 1972年日本外务省发表的《关于尖阁列岛领有权问题的统一见解》中称:“日本明治政府于1885年开始通过冲绳县当局用各种方式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尖阁列岛为无人岛,而且没有中国的统治痕迹。因此,日本政府才于1895年1月14日决定将其正式编入日本领土。”因此,日本称钓鱼岛群岛是日本通过发现而取得的固有领土,否认钓鱼岛群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并通过《马关条约》割让而来。
第二,日本根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群岛的主权,并且已经对钓鱼岛群岛实行有效统治。日本方面提出的证据是日本商人古贺辰四郎首先发现了钓鱼岛,并曾于1896年向日本明治政府租借“尖合列岛”中的四个岛屿进行开发经营,以此说明日本已经通过民间对钓鱼岛群岛实行了有效统治。
第三,日本根据1971年6月17日日美归还冲绳协定(《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取得钓鱼岛群岛。美国于1951年9月8日与日本缔结了《三藩市和约》,该条约未将钓鱼岛群岛包括在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在第三条中规定了将包括钓鱼岛群岛在内的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群岛,孀妇岩以南之南方诸岛置于美国的托管制度之下。而中国对根据《三藩市和约》第三条将上述各岛列入美国施政地区从未提出任何异议,说明中国政府并不认为对钓鱼岛群岛享有主权。
第四,在日本的国际法学界中还有一部分的国际法学者认为,中国对钓鱼岛主张领土主权,是因为钓鱼岛是过去琉球国的附属岛,而过去中国是琉球的保护国。
中国对钓鱼岛群岛主权主张的依据:
从钓鱼岛群岛的形成和地理、地质特点看,钓鱼岛群岛属于中国。
第一,钓鱼岛群岛从形成和地质特点上看是台湾附属岛屿。从钓鱼岛群岛的形成来看,钓鱼岛群岛与台湾列岛同属远古喜马拉雅造山运动的产物,他与台湾列岛同时形成和升起;在地质上,钓鱼岛群岛与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是台湾附属岛屿的一部分;另外,在地质成分上,钓鱼岛群岛是与福建、浙江、台湾三省相同的酸性火成岩体。以上均说明,钓鱼岛群岛与台湾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第二,地理上看,钓鱼岛群岛具有明显的大陆架特征,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钓鱼岛群岛的基层地形特点与祖国大陆的地块相同,钓鱼岛群岛周边的海域朝着中国或台湾方向的水深约为一百三十米,离中国大陆越近越浅,从中国,台湾方面来看,二百海里的等深线从台湾基隆海边小岛通过钓鱼岛、南小岛,赤尾屿向东北延伸,形成了发端于中国大陆的大陆架,钓鱼岛群岛恰好坐落在这一大陆架的边缘,形成大陆架的自然延伸。
第三,钓鱼岛群岛与日本相隔冲绳海槽,构成中日大陆架的自然分界。冲绳海槽地壳厚度约为十八点五千米至二十二千米,坡度很陡,可达十度,分别构成西部(中国东海大陆架)与东部(日本琉球岛架)的陆坡。西部(中国东海大陆架)地壳厚度达三十千米以上,为稳定的大型沉降盆地,而东部(日本琉球岛架)地壳运动活跃,构造盆地形成时间较新,发育时间短,不稳定。由于冲绳海槽两侧的地质构造性质截然不同,因而冲绳海槽成为中国大陆架与日本大陆架之间的自然分界线,这在地理上说明了钓鱼岛群岛决不可能是日本大陆架的自然延伸。
归属中国的历史铁证
钓鱼岛群岛是由中国人首先发现和命名的。据史料记载,最早发现钓鱼岛的是明朝的杨载。 1372年,明朝册封使杨载奉命出使琉球,钓鱼岛位于杨载必经的航道上,杨载的船只停靠在钓鱼岛,并第一个驻足该岛。
此外,中国自明代起就对钓鱼岛群岛实施了有效管辖。明代的历史文献中有中国古代政府对钓鱼岛群岛进行军事防守的记载,说明中国古代政府早在那时就已经通过军事手段对钓鱼岛群岛进行管辖。
除了中国方面的历史证据之外,日本和琉球方面的文献也证明钓鱼岛群岛是中国的领土而不是属于琉球。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 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迩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三国通览图说》和五页附图中将钓鱼岛群岛和中国大陆都涂成淡红色,明显标示出钓鱼岛群岛是中国领土。 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三十六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三十六岛组成的,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这些都说明钓鱼岛群岛从来不是琉球的领土。
而日本在1895年窃取钓鱼岛群岛后从未正式宣告,在日本官方档中也没有其管辖权在1895年以前及于钓鱼群岛的任何证据。如1880年中日两国讨论琉球地位问题时,日方出示的草案中,根本未提及钓鱼群岛。而且,日方一直主张的“明治二十九年敕令十三号” ,事实上也仅是关于冲绳县编制的地方行政编制法令,并非国土编入的敕令书,且其中根本没有提到钓鱼群岛。就连1896年3月5日伊藤博文首相《关于冲绳县郡的组成令》中,也只字未提“钓鱼岛”或“尖阁列岛”。虽然1895年1月日本内阁就此做出了决议,但钓鱼群岛上一直未建立国标,现存的“国标”也是1969年5月15日即在得知钓鱼群岛海域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后,由石垣市建立的。因此,日本方面根本缺乏证明对钓鱼岛群岛主权的历史证据。
最后,从国际法原则看,钓鱼岛群岛是中国领土。根据二战后签订的国际条约,日本必须归还钓鱼岛群岛给中国。《波茨坦宣言》和《开罗宣言》中都强调日本把台湾等从中窃取的领土归还中国而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决定接受《波茨坦宣言》的无条件投降条款,因此,二战后同盟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和中日之间签订的条约对日本都有拘束力。而《三藩市和约》和《归还冲绳协定》由于没有中国的参与和同意,日本与任何地三方就此问题所作的安排都是无效的,并对中国没有拘束力。
“保钓行动”前仆后继
由于中日两国之间政府层面上尽力避免因发生钓鱼岛冲突,因此中国民间多次自发组织和开展了保卫钓鱼岛行动。自1971年在纽约华人中兴起,延续至 1972年,一直都是全球华人的大活动,高潮时竟达到二百余个。
1996年以后,香港和台湾民间多次组织了保钓的行动。但是日本每次都派出军舰拦截,只有极少几次登岛成功。香港保钓人士陈毓祥就在一次保钓行动中,入水时遭遇大浪不幸遇难。此后,台湾金介寿和香港曾健成领导新一轮保钓行动,于基隆租用了上千艘渔船驶往钓鱼岛列屿。碍于船只众多,日本方面不便拦截,使参与者成功登陆钓鱼岛,并一同在岛上挥舞厂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以表示钓鱼岛是所有中国人的地方。
其后,日本政府向台湾当局施压,使台湾当局修例限制渔船的航程。与此同时,李登辉亦在公开场合表示钓鱼岛是日本的,引起了许多华人的反感。
2003年12月26日由中国九一八爱国网、爱国者同盟网在厦门举行全球华人保钓论坛,汇集了海内外华人代表三十多人,并决定成立“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2004年3月24日中国内地的冯锦华等七人成功登陆钓鱼岛,这是中国内地首次登陆钓鱼岛。
钓鱼岛在东海划界中的地位
钓鱼岛群岛只是东海大陆架上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岛,不适合人类居住,本身也没有甚么丰富的资源,为甚么能引起日方如此大的兴趣呢户主要原因还在于日本认为能通过占领钓鱼岛群岛而取得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优势地位。据估算,如果钓鱼岛群岛本身能拥有大陆架,它将会获得超过一万一千七百平方米的大陆架。
但是,在1982年《海洋法公约》“岛屿的法律制度”中指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众所周知,钓鱼岛长期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这也说明钓鱼岛的地理位置、环境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这完全符合公约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钓鱼岛群岛不可能作为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基点,更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实际上,目前更多学者倾向于抛开钓鱼岛群岛的主权问题在中日之间进行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如果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分中给钓鱼岛群岛零效力,那么钓鱼岛群岛的问题就会更易解决,而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也可以更加心平气和的来进行沟通和协商。这一做法在目前的国际法体系中也是有例可循的。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中日东海划界问题必将难以很快解决,因此中日两国应从两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更多地通过平等协商和沟通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维护合理的海洋权益。
“保钓行动”前仆后继
由于中日两国之间政府层面上尽力避免因发生钓鱼岛冲突,因此中国民间多次自发组织和开展了保卫钓鱼岛行动。自1971年在纽约华人中兴起,延续至 1972年,一直都是全球华人的大活动,高潮时竟达到二百余个。
1996年以后,香港和台湾民间多次组织了保钓的行动。但是日本每次都派出军舰拦截,只有极少几次登岛成功。香港保钓人士陈毓祥就在一次保钓行动中,入水时遭遇大浪不幸遇难。此后,台湾金介寿和香港曾健成领导新一轮保钓行动,于基隆租用了上千艘渔船驶往钓鱼岛列屿。碍于船只众多,日本方面不便拦截,使参与者成功登陆钓鱼岛,并一同在岛上挥舞厂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以表示钓鱼岛是所有中国人的地方。
其后,日本政府向台湾当局施压,使台湾当局修例限制渔船的航程。与此同时,李登辉亦在公开场合表示钓鱼岛是日本的,引起了许多华人的反感。
2003年12月26日由中国九一八爱国网、爱国者同盟网在厦门举行全球华人保钓论坛,汇集了海内外华人代表三十多人,并决定成立“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2004年3月24日中国内地的冯锦华等七人成功登陆钓鱼岛,这是中国内地首次登陆钓鱼岛。
钓鱼岛在东海划界中的地位
钓鱼岛群岛只是东海大陆架上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岛,不适合人类居住,本身也没有甚么丰富的资源,为甚么能引起日方如此大的兴趣呢户主要原因还在于日本认为能通过占领钓鱼岛群岛而取得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优势地位。据估算,如果钓鱼岛群岛本身能拥有大陆架,它将会获得超过一万一千七百平方米的大陆架。
但是,在1982年《海洋法公约》“岛屿的法律制度”中指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众所周知,钓鱼岛长期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这也说明钓鱼岛的地理位置、环境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这完全符合公约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钓鱼岛群岛不可能作为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基点,更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实际上,目前更多学者倾向于抛开钓鱼岛群岛的主权问题在中日之间进行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如果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分中给钓鱼岛群岛零效力,那么钓鱼岛群岛的问题就会更易解决,而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也可以更加心平气和的来进行沟通和协商。这一做法在目前的国际法体系中也是有例可循的。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中日东海划界问题必将难以很快解决,因此中日两国应从两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更多地通过平等协商和沟通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维护合理的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