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老父亲去世十年,以前在镇政府工作,现在发房屋补贴(具体称谓不太清楚),去领时需要老父亲的死亡证明,可过去这么多年,只有派出所开的死亡证明,没有医院的,请问怎么办?
难道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不具法律效力?!还非得医院的死亡证明?
那些压根就没死在医院的人怎么办?!没有医院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就无法销户口了?未免太机械、太教条了吧?!
老父亲去世十年,以前在镇政府工作,现在发房屋补贴(具体称谓不太清楚),去领时需要老父亲的死亡证明,可过去这么多年,只有派出所开的死亡证明,没有医院的,请问怎么办?
派出所、医院、居委会都是可以开死亡证明的单位,当然也都是可以用的。而且派出所作为人口户籍管理机构,其证明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你完全可以拿着派出所的证明去领取补贴。毕竟人已经去世那么久,把情况说清楚,他们不应该刁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