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礼制(九)
第八节 衣服饮食医药之制
周制庶人衣服相同。
《周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六曰同衣服。”郑《注》:“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贾《疏》:“士以主衣服皆有采章,庶人皆同,深衣而已。”
其材料皆自给。
《闾师》:“凡庶民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其王后及公卿、大夫之礼服,则有专官掌之。ndent-size: 9.0pt"《司裘》:“掌为大裘以供王祭天之服。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25”。《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嫁世妇。凡命妇,共其衣服,共丧衰亦如之。”《大宗伯》:“再命受服。”《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辩其名物与其用事。凡大祭祀、大宾客,共其衣服而奉之。”
其冠服之材之自来,盖有三种:
一则诸侯所贡。
《太宰》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二曰嫔贡,七曰服贡26。
《大行人》称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27。
一则国中嫔妇所贡。
《太宰》称以九职任万民,七曰嫔妇化治丝枲。《闾师》称任嫔以女事,贡布帛。
一则征敛所得。
《掌皮》:“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掌葛》:“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权度受之。”《掌梁草》:“掌以春秋敛梁草之物,以权量度之,以待时而颁之。”
其治之者,有《典丝》、《典枲》诸职。
《典丝》:“掌丝入而辩其物,以其贾楬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颁丝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赐予亦如之。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辩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赐予。凡祭祀,共黼画组就之物。丧纪,共其丝纩组文之物。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典枲》:“掌布、缌、偻、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时颁功而受赍。及献功受功,以其贾楬而藏之,以侍时颁。颁衣服,授之;赐予,亦如之。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缝人》:“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掌凡染事。”
《冬官》虽阙,亦可考见其时妇功之大概矣。
周之服制,等差甚多,上得兼上,下不得僭上28。其大纲见于《周官》中《司服》、《弁服》二职。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杞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之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凡兵事,韦弁服。视朝,则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凡吊事,弁绖服。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王为三官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绖。大札、大荒、大烖,素服。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而下如公之服。卿大夫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其齐服,有玄端素端。”
《弁师》:“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里延纽。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诸侯之缫斿九就,琘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
其散见于《仪礼》及《戴记》者,事目烦猬,不可殚述。清代经生研究周之服制,其书尤夥。刘师培之《中国历史教科书》约而述之,尚简明易晓,并录于下:
“西周衣服之制,周代著衣之法,则行礼之时,必开服而袒其袖。凡吉凶之礼均左袒,觐礼则右袒。衣之近代体者为裼衣,裼衣亦名中服。裼衣以上之衣名曰上服。袒上服亦谓之裼,不袒上服则谓之袭29。又无论如何服均有缘饰,或谓之纯。在冠则纯其梁之两方30。在衣则纯领及袂口31,在裳则纯其幅及下32,深衣则又纯其边33,此西周服饰之大略也。惟古人之服饰服为二类,一为行礼之服,名曰公服;一为私居所作之服,名曰亵服。今试就公服分析之。冕以木为之,广八寸,长一尺六寸。有延,复于冕上,上玄下纁,以布为之。有纽,所以贯笄。有衡,以玉为之,束于冠之两旁。有纮,从下屈而上属于两旁。天子用朱纮,诸侯青,大夫缁组纁边。有笄,以玉为之。长尺二寸。有武,有紞,所以悬瑱者。人君五色,臣三色,有瑱,天子诸侯皆以玉。大裘之冕无旒,一命之大夫亦无旒。纁裳,前三幅,后四幅,辟积无数,服辟积无数。周制,天子冕服六。大裘祀天,尚质,其衣无文,衮冕九章,衣五章,曰龙,曰山,曰华虫,曰火,曰宗彝。裳四章,曰藻,曰粉米,曰黼,曰黻。鷩冕七章,衣三章,曰华虫,曰火,曰宗彝。裳四章,曰藻,曰粉米,曰黼,曰黻。毳冕五章,衣三章,曰宗彝。裳二章,曰黼,曰黻。絺冕三章,衣一章,曰粉米。裳二章,曰黼,曰黻。玄冕一章,衣无文,裳制黻。大裘而冕,为祀昊天上帝之服,又为祀五帝之服。衮冕为享先王之服,又为会同宾客之齐服,又为受觐之服,又为大昏亲近之服。鷩冕为享先公,又为飨食宾客之服,又为大射之服,宾射亦如之。又为食三老五更于太学之服。毳冕为祀四望山川之服,絺冕为祭社稷五祀之服,玄冕为祭群小祀之服,又为斋戒听朔之服。六冕服,冬裘皆用羔,冕服有裼袭之制,衮冕以下至玄冕,公侯卿大夫降服有差,皆谓之裨冕34。上公自衮冕九章而下,其服五,衮冕有降龙无升龙。公之衮冕衣五章,裳四章,为将觐释币于祢之服,为朝觐之服,为从王大祭服,又为鲁祭文王、周公之服,又为二王之后自祭之服,又为二王后与鲁祭天子服。公之鷩冕,且三章,裳四章,为从王享先公飨射之服。公之毳冕,衣三章,裳二章,为从王中祭祀之服。公之絺冕,衣一章,裳二章,为从王祭社稷五祀之服。公之玄冕,衣无文,裳刺黻,为从王群小祀之服,又为自祭宗庙之服,又为亲迎之服。侯伯自,又为从王听朔之服,又为郊劳诸侯之服。王之孤卿,毳冕,其服三。若加一等,得服絺冕。其毳冕、絺冕,其服二。絺冕,为从王助祭之服。玄冕,为亲迎之服,又为从王听朔之服。若加一等,则得服毳冕。诸侯入为王官,仍服其服。公之孤,絺冕,其服二。孤之絺冕,为聘于王朝之服,又为助祭之服。孤之玄冕,为助君祭之服,又为亲迎之服。侯、伯、子、男之卿亦如之。公之卿大夫,服玄冕,为聘于天子与助祭之服,又为助祭于公之服,又为亲迎之服。侯伯大夫再命,亦如之。子男大夫一命,亦服玄冕而无旒。冕服有韨,韨制与韠同。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天子直,公侯前后方,大夫前方后挫角,士前后正。天子之士则直,诸侯之士则方。其色,天子朱韨,诸侯黄朱,大夫素。若大夫助祭于君,则用玄冕赤韨。士无韨,若助祭于君,服爵弁,则缊韨韎韐也。韨色皆如其裳之色。其带,有大带,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又有革带,所以悬佩与韨。有佩,有笏,天子以球玉,抒上,终葵首,一曰珽,或谓之大圭。诸侯以象,前绌后直,大夫以鱼须文竹,前诎后诎。凡笏,皆搢于带间。臣于君前将有指画,或书以记事,则执之。有偪,有舄,冕服皆赤舄,自天子至卿大夫同。”
刘氏所举惟冕服,以周制冕服最尊也。
《周礼正义》(孙诒让):“凡服,尊卑之次系于冠。冕服为上,弁服次之。冠服为下。”
其弁服、冠服之差别,详于任大椿《弁服释例》:
“爵弁为天子、卿大夫及诸侯之孤,祭于己之服,又为士助祭斋服,又为士助祭之服,又为释祭视涤濯之服,又为天子、诸侯先祖为士者之尸服,又为衅庙、迁庙、祝宗人、宰夫、雍人及从者入庙之服,又为士冠三加之服,又为士之复服,又为公之袭服,又为大夫之袭服,又为士之袭服,又为公之禭服,又为天子承天变及哭诸侯之服。爵弁重于皮弁,有爵韦弁,有素爵弁,有布爵弁。一曰冕,或曰韦弁。爵弁无旒,与无旒之冕同,惟不俛尔。爵弁,以三十升布为之,赤色而微黑。上古以布,中古以丝,广八寸,长尺六寸;或曰高八寸,长尺二寸。纯衣,纁裳,韎韐。天子、诸侯爵弁之舄无明文,大夫、士纁屦,黑絇繶纯,中衣用素羔裘。韦弁。为聘礼卿归宾、饔饩之服,又为下大夫聘礼、归介饔饩及介受礼之服,又为聘礼夫人使下大夫归礼之服,又为天子、诸侯、大夫兵事之服。韦弁重于皮弁,形制似皮弁,广狭之度当似后世武弁。天子、诸侯、孤、卿大夫韦弁,会皆有玉璂,璂数与玉采各以其等。朱裳、韠与爵弁同。天子、诸侯舄无明文,大夫白屦,黑絇繶纯。皮弁,为天子郊天听祭报之服,又为大学有司祭菜之服,又为君狩之服,又为君卜夫人世妇养蚕之服,又为君蜡祭之服,又为舞大夏之服,又为士冠再加之服,又为天子视朝之服,又为天子常食之服,又为诸王朝之服,又为诸侯视朔之服,天子燕同姓之服,又为天子宾射、燕射及诸侯境宾射之服,又为诸侯大射之服,又为天子受朝宗之服,又为觐视劳侯氏之服,又为诸侯相朝之服,又为聘礼宾主人之服,又为宾及上介受饔饩之服,又为归饔饩宾拜赐之服,又为卿还玉及宾受玉之服,又为诸侯田猎之服,又为天子除丧之祭服,又为诸侯之复服,又为公之袭服,又为大夫之袭服,又为士之袭服,又为公之禭服,又为上大夫卜宅与葬日占者之服,又国君吊异国臣之服,又为诸侯、卿大夫、士当事不事之吊服,又为既夕乘车所载之服,又 为公于公族变降之服。皮弁重于朝服,弁以鹿 皮浅毛为之,衣用十五升布,素积,素韠(大夫以上素带,士缁带,与爵弁同)。天子诸侯白舄,青絇繶纯,大夫、士白屦,缁絇繶纯。纯博寸,一曰素积,或曰素端。中衣用布(朝服玄端同)。天子视朝,三公及诸侯在王朝,服皮弁用狐白裘,锦衣裼。诸侯在国视朔及受聘享,服皮弁,则素衣麛裘。天子、卿大夫及诸侯、卿大夫在天子之朝亦皮弁,狐白裘,素衣裼。天子之士及诸侯之之士在天子之朝,皮弁,麑裘。朝服,为衅庙礼成君听反命之服,又为大夫家祭筮日之服,又为大夫家祭宗人请期之服,又为大夫家祭视杀,视濯之服,又为大夫家祭尸服,又为诸侯大夫及天子之士正祭之服,又为士家祭宾及兄弟之服,又为酺?社之服,又为禓祭之服,又为士冠筮日、筮宾之服,又为士冠宿宾及夕为期之服,又为诸侯视朔之服,又为卿大夫莫夕于朝之服,又为五朝卿士退朝治事之服,又为天子诸侯养老及宴群臣之服,又为公食大夫公及宾之服,又为公食大夫宾拜赐之,又为公食大夫不亲食使大夫致侑币及宾受赐、拜赐之服,又为大夫相食不亲食政侑币之服,又为诸侯常食之服,又为诸侯燕射之服,又为诸侯在国宾射之服,又为乡饮酒戒宾、速宾之服,又为乡饮酒之主人之服,又为乡饮酒宾主人拜赐、拜辱之服,又为乡射速宾之服,又为乡射宾主人之服,又为乡射宾主人拜赐、拜辱之服,又为士岁世子之服,又为君名世子之服,又为命使于君之服,又为乘路马之服,又为仆右之服,又为聘礼使者夕币之服,又为命使于君之服,又为乘路马之服,又为仆右之服,又为聘礼使者夕币之服,又为聘礼君展币之服,又为聘礼宾及介释币于祢之服,又为聘礼君进使者授圭璧之服,又为聘礼肆仪之服,又为聘礼入境展币之服,又为聘礼请事、请行、郊劳之服,又为聘礼宰夫设飧之服,又为聘礼宾辞受饔飧之服,又为聘礼宰夫致上介饩及上介受饩之服,又为聘礼问卿宾主人之服,又为聘礼上介问下大夫之服,又为聘礼卿有私丧反命之服,又为天子田之服,又为君视疾有疾者见君之服,又为养亲疾之服,又为将死者新加之服,又为始死者之服,又为宰受含之服,又为公之袭服,又为公之禭服,又为小敛前后吊者之服,又为下大夫及士筮宅占者之服,又为既夕道车所载之服,又为大祥筮日、筮尸、视濯之服,又为大祥夕期及祥祭之服,又为既祥受赠赗之服,又为踰月吉祭之服。朝服重于玄端,一曰玄衣,一曰缁衣、一曰玄端、一曰乡服。朝服、玄端、冠皆玄冠。玄冠,一曰委貌,广二寸,以缯为之,衡缝,内毕、缘边。居冠尚武,非燕居则冠与武别。冠武异材,冠缨异材,缨之有饰者曰緌,有纚,有总,有髦。一曰冠弁,有素委貌,衣用十五升缁布,素裳,缁带,素韠,或缁韠。天子诸侯曰舄,青絇繶纯,大夫士白屦,黑絇繶纯。凡朝服,君臣皆羔裘,臣则豹袖,玄端,为诸侯大夫士斋服,又为士祭筮日、筮尸、视濯、宾主人及子姓兄弟有司群执事之服,又为宿尸,宿宾尸及宾主人之服,又为大夫、士之尸服,又为士家祭视杀及正祭之服,又为士祭祝佐食之服,又为有司免牲之服,又为士冠初加之服,又为士冠宾主人之服,又为士冠兄弟之服,又为士冠摈者、赞者之服,又为冠者见群及卿大夫、乡先生之服,又为士昏纳采宾主人之服,又为亲迎从者及主人之服,又为天子诸侯燕居之服,又为大夫士私朝之服,又为士夕于君之服,又为世子事亲之服,又为子事父母之服,又为公食大夫戒宾宾拜辱之服,又为乡饮、酒息、司正之服,又为乡射戒宾之服,又为乡射息司正之服,又为大夫去国之服,又为世子亲斋养疾之服,又为疾者及养疾者之服,又为公袭二称之服,又为公之禭服,又为士丧卜日族长及宗人之服,又为士虞尸服,又为绎祭及绎祭后服,又为踰月吉祭后燕居之服,又为殇除丧祭之服。士玄端,大夫以上侈袂,士妻宵衣之袂,皆正方,与士玄端同。大夫命妇侈袂,亦与大夫同。玄端连衣裳,则曰缘衣,衣用十五升黑布。天子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士玄裳、黄裳、杂裳。天子诸侯朱韠,大夫素韠,士爵韠,或以缁韠。天子诸侯黑舄,赤絇繶纯。玄端狐青裘,或曰羔裘。”
而深衣之制详于任大椿《深衣释例》:
“深衣,古养老及燕群臣之服,又为诸侯之夕服,又为游燕之服,又为大夫士私朝夕服及居家之服,又为道路之服及为庶人之吉服,又为亲始死之服,又为奔丧未成服之服,又为亲殡时之服,又为殡后君巾及未殡之服,又为既祥之服,又为除丧受吊之服,又为公子为其母与子之服,又为亲迎女在途闻父母死趋丧之服,又为女在涂闻其父死死奔丧之服,又为女未至遭婿衰功之丧、男女易吉之服,又为聘使闻私丧既反命之服,又为庶人之吊服,又为童子趋增之服。深衣,用布十五千,衣与袂各二幅,皆二尺二寸,祛尺二寸。曲袷,属于内外襟,两襟交,则袷交而形自方,裳要缝七尺寸,缝齐一丈四尺四寸,十裳二幅,前后各六幅。在旁者名曰祍,续祍鉤边,衣裳皆有缘,裳之长及踝,带当胁下,凡服,殊衣裳;法衣,不殊衣裳。深衣露者而素纰长袂者曰长衣,有表而长袂者曰中衣,中衣在裘及裼衣之内,布缘者曰麻衣,通曰禅衣。”
欲研究周人衣服之差别,不可不熟复乎此也。
周人之食以谷为主,而于人民食品,尤以平均周给为要。
《周官·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辩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县于邑闾。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掌均万民之食而周其赒其急,而平其兴。”
民数与食物之数均有统计。年有上下,食亦有多寡。其凶年,则有预防及救济之法。
《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35。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邦用。”《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阨。……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旅师》:“掌聚野之锄粟、屋粟、间粟而用之。以质剂致民。平颁其兴积,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
而平居所用之牲谷,必责其出于自力。
《闾师》:“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
饮酒必谨而几之。
《萍氏》:“掌国之水禁、几酒、谨酒。”
其注意于民之饮食如此。其贵族之饮食,有六谷。
《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谷。”(郑司农云:六谷,稌、黍、稷、梁、麦、苽。)
六牲、
《膳夫》:“膳用六牲。”(郑《注》:“六牲,马、牛、羊、豕、犬、鸡。”)
六兽、六禽、
《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郑司农云六兽,麋、鹿、熊、麇、野豕、兔。六禽,雁、鹑、鴳、雉、鸠、鸽。郑玄谓六兽、有狼、无熊;六禽为羔、豚、犊、麛、雉、雁。)
六清、
《膳夫》:“饮用六清。”《浆人》:“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涼、医、酏。”
庶羞、
《膳夫》:“羞用百二十品。”(按其数不可备举,据《内则》有爵、鴳、蜩、范、芝、栭、蔆、椇、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姜、桂,及牛修、鹿脯、田豕脯、麋脯、麇脯、雉、兔等。)
八珍、
《膳夫》:“珍用八物。”(郑《注》:“珍谓淳熬、淳母、炮豚、炮牂、?珍、渍、熬、肝?也。”)
五齐、七醢、七菹、三臡等。
《醢人》:“王举,则共醢六十罋,以五齐、七醢,七菹,三臡实之。”(郑《注》:五齐:昌本,脾析、蜃、豚拍、蒲也。七醢:醓、嬴、蠯、?、鱼、兔、?醢。七菹:韮、菁、茅、葵、芹、箈、筍。三臡:麇、鹿、麇臡也。)
其鱼物、互物、腊物,均有长官掌之。
《?人》:“掌以时?为梁。春献王鲔,辩鱼物为鲜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鲜薧,凡?者,掌其政令。”《鳖人》:“掌取互物,以时簎鱼、鳖、龟、蜃。凡狸物,春献鳖蜃,秋献龟鱼,掌凡邦之簎事。”《腊人》:“掌干肉,凡田兽之脯腊?胖,凡腊物。”
其食以时。
《食医》:“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
其会以宜。
《食医》:“凡会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雁宜麦,鱼宜苽,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虽其分别等差,不能使平民皆受此等奉养,然取精用宏,养生有法,亦可见其时研究食物之进化矣。(按周代之制,食物之众寡,以爵位之贵贱为差。天子燕食,羞用百二十品,大夫燕食,有脍则无脯,有脯则无脍36,上大夫庶羞二十品37,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士不贰羹胾。大夫无秩膳,七十而有阁38。士以下,恒食黍稷,大夫以上,加稻粱39。故膏梁为贵族子弟之称,庶人自大夫为肉食者,此阶级之弊也。)周之饮食精备如此,而礼制即寓于其中。所谓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也。饮食之礼,详于《仪礼》。刘师培《中国历史教科书》尝约述之:
“凡食礼,初食三饭,卒食九饭,设馔,以豆为本。凡正馔,先役黍稷,辅以俎豆,加馔以后,则用稻梁。庶羞,初食加馔之稻梁,以正馔之俎豆佐食。卒食正馔之黍稷,以加馔之庶羞佐食。凡食礼,有豆无笾,饮酒之礼,有豆有笾。其用牲也,士冠礼、士昏礼用豚,乡饮射、乡礼、燕礼,大射均用狗,聘礼用太牢、少牢,公食大夫礼用太牢。士丧、既夕、士虞皆用特牲。凡牲,皆用右胖。牲二十一体,谓之体解。牲七体,谓之豚解。杀者曰饔,生者曰饩,烹牲及鱼腊曰饔,炊黍稷曰饎爨,出脯醢谓之荐。此会食礼之大略也。食必于庙,燕必于寝,乡饮必于庠40。”
盖周之尚文,即一饮一食之微,亦必寓其意焉。后人但斥其繁琐无谓,而不悉心研究其思想制度之所以发生,则用心粗觕之过也。欲知其意,宜先读《乐记》之言:
“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生因为酒礼,壹献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
则知周人之于饮食,既求其美备,复防其恣肆,非招诏人以口腹之欲,亦非徒限人以阶级之制也。
周代饮食进化,故于医药之法,亦极注重。凡医皆属于太宰,而万民皆得从而治之。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肢皆有疠疾。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瘧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死生。两之以九窍之变,参之以九藏之动,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齐。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谷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凡有疡者,受其药焉。”《兽医》:“掌疗兽病,疗兽药疡。凡疗兽病,灌而行之,以节之,支动其气,观其所发而养之。凡疗兽疡,灌而劀之,以发其恶,然后药之、养之、食之。凡兽之有病者、有疡者,使疗之,死则计其数以进退之。”
人兽之病皆有专医,祝药劀杀,备具诸法,进退差次,考核綦重。
《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其重视生命如此,岂若今之纵中外医士草菅人命,无考校者哉!
25 郑司农云:功袭,卿大夫所服。
26 郑《注》:“嫔贡,丝枲,服贡,絺纻也。”
27 郑《注》:“嫔物,丝枲也,服物,玄纁、絺纩也。
28 此二语见《司服》贾《疏》。
29 《礼记》。
30 《曲礼疏》。
31 《礼记疏》。
32 《士丧礼》注。
33 《礼记注》。
34 《曾子》问:“大祝裨冕。”
35 郑《注》:“此皆谓一月食米也,六斗四升曰鬴。”
36 《内则》。
37 《内则》注。
38 均见《礼记》。
39 见《诗疏》及程瑶《田通艺录》。
40 用凌氏《释例》焦氏《礼讲习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