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忙
我今年结婚5年了,有个儿子4周了,老公这半年来在外面有了外遇已经和那女的在外同居了,这些他已经跟我承认,我们已经谈到离婚了,我们家的所有财产都在他手里边,他告诉我做生意都赔了,但是我们家有两处平房一套楼房价值60万,可就是在他爸妈的名下。还有就是我在生孩子的时候子宫大出血拿掉了子宫,以后再也没有生育能力了,请求朋友帮忙告诉我,就这样离婚我等得到多少以后的生活费和补偿费,孩子也归我,抚养费他出多少??很急等待回音
1、离婚时,男方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多少由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经济实力酌定。
2、你所说的两处房子还有楼房,因为房产证登记在他人名下,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你还需要证明男方的存款状况,否则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4、没有生育能力只是孩子由谁抚养的一个先决条件,至于你所要求的生活费,没有理由。
5、抚养费可以每月给,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一般标准是不超过男方工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