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集体单位退休职工,冬季取暖费是由单位还是个人缴?
已经退休的原北京集体单位职工,住小区楼房,冬季取暖费是由单位缴,还是由个人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16号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是说先让个人缴了吗?
《办法》规定,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采暖用户收取采暖费;用户应当直接向供热单位或其委托的金融机构、其他单位交纳采暖费;供热采暖双方未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的,采暖用户也须交纳采暖费;按现行政策,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也就是说,已经退休的原北京集体单位职工所住的小区楼房,冬季取暖费如果原来是由单位承担的,还是由单位继续缴纳;单位不负担的,由退休职工个人缴纳。
一般都是个人先交,单位后报,单位如果没了,或报不了,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