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一个朋友、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刚刚解雇了他,因他再次公司工作了3年,补偿了3个月的工资。此人觉得自己非常胜任这个工作,并且得到了很多客户的认可,这个经理只不过是看它不顺眼找个理由解雇他。所以此人去仲裁委员会立了案,公司拿到传票后,选择了庭外和解,并且也承认不是不胜人工作,判断有误,所以依照劳动法,应该补偿双倍,就是工作三年,赔偿3个月x2=6个月工资。但是这个经理在一年前开始就邮件威胁,要解雇他,想逼他自己辞职,并且还多次和他谈话时,提议他能自动换岗位,或者找其他的工作,并且在平时工作中也经常,以他工作不胜认为理由,打算解雇他。因此,此人觉得这一年来承受了莫大的精神压力,精神折磨,打算争取精神损失赔偿。请问此人能否索赔到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劳动争议案件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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