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
有个朋友找我借了50万,(有欠条)但是现在找不到他人了。他又将家里的房产在典当行里借了40万。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有个朋友找我借了50万,(有欠条)但是现在找不到他人了。他又将家里的房产在典当行里借了40万。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不好办,也不赞成楼主现在诉讼--
官司好打,也许一打就赢。因为即使找不到人,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胜诉应该情理之中。
可是胜诉后执行谁?又执行什么?“他又将家里的房产在典当行里借了40万”,就是说他没有更多的财产可供执行了。呜呼,若此,楼主徒呼奈何?
我的建议:
如果楼主目前此笔借款还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话,暂不起诉为宜:
1、找人,找到人后,就多了一份希望。
2、瞅财产,瞅到财产后,马上申请诉讼保全,则大局定矣。
你打不到人不是问题,你起诉后,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但你必须有他的具体住址,没有具体的住址,法院不能立案。
你胜诉后执行时如果找不到人或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找到他或是发现了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的。
另一个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为二年内,如果过了时效,法院就不能支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