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离职的法律问题
我在石家庄阀门一厂上班,现在想辞职,由于这个公司的违约金高的吓人,所以想通过旷工5天的方法解决,因为厂里有一条规定,旷工5天算是自动离职,但我们厂以前有的人自动离职时的通知写着“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会不会因为不同的人,而给的处分可能不一样,意识是说如果我旷工5天,只算自动离职,而不会加上“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
对于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要区别对待,不一定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违约金,否则约定了也属于无效,你只要按照正常途径,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辞职了。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劳动者个人不支付违约金。企业的规定如果未经过职代会通过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公示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没有法律效力。
辞职就是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你万万不可以旷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因旷工被“自动离职”的实质是被单位除名,这虽然也是属于解除合同的一种方式,但这是一种处分,你的档案中将被装入一份处分记录,会影响你今后再就业的,没有哪个单位愿意要背着处分的员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不用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时就可以离职的,这是合法的,不属于违约,不会因此有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