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高手进
我买了套房子,在昨年10月份就接房了。一次性缴清的。说的是接房3个月过后拿房产证。可是到现在还没拿到。请问下有哪方面的法律依据可以去控告房产商的。谢谢!
我买了套房子,在昨年10月份就接房了。一次性缴清的。说的是接房3个月过后拿房产证。可是到现在还没拿到。请问下有哪方面的法律依据可以去控告房产商的。谢谢!
有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你可以根据该司法解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接房3个月过后拿房产证”应该是属于合同约定。所以,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到现在还没拿到”说明对方是合同违约了。你可以以房产商方合同违约为由,去起诉房产商,请求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已经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看一下合同的违约条款,依照约定来。若没有违约条款,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