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和房产问题
是这样的,我和爱人刚结婚,房子的首付是老公家里出的,婚后由两个人一起还贷款,但是贷款人的名字是我老公的,房产证还没有办,我想问下,如果离婚,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婚前买房子是开了单身证明,没有做财产公证。请高人给予详细说明
房子的首付是老公家里出的,且贷款人的名字是你老公,房子自然被认定为你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由两个人一起还贷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每人各50%)。
婚姻法并没有修正。
按你介绍房产是对方个人财产,但有关贷款还款是双方承担的,如离婚适当补偿。
另,关于婚姻法的新的司法解释,目前没有生效。
最大的可能,也是最合理的判决是房子归你老公,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你老公给你补偿。
关于房子增值部分你也可以请求分一部分,也可能获得法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