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遗款追索
我是一名公司财物人员,厂里有一名工人要辞职,我就把工资全部结算给他了。结算完工资的第二天我才发现我算错那名工人的工资了,多算了两千七百多块钱给他,我就立即打电话给他,但是,他已举家搬迁并拒接我电话了。随后我也用手机向他和他家人发送了短信,告知他们这件事,希望他把钱退回来,但是没有得到回复。那名工人是四川的,而我是在福建,如果那人跑回四川老家去了,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将那笔款项追回?(公司还留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恳请高人回答,谢谢!
既然你有确切证据证明多给他两千七,并且做了多方面的追讨,而且也通知他的家人了,但是他让拒不返回,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基本特征: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这时候你可以基于民事诉讼来追回款项,但是要以公司的名义。既然你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你还怕他跑的了吗?
最后,以上我是作为一个学法人员而做的建议,但从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在进行诉讼前,你想想到底值不值得,其中花费的人力、物力,最后是否能与他返还的两千七成正比。因为即使你们公司胜诉,最多能得到那两千七的返还,不会再多了,况且他是一名工人阶层之人,估计时间真么一拖,到时估计两千七也不一定还得出。这是本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