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书面协议订立之后补充的口头协议是否与违反书面协议一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订立书面协议时约定好了违约责任,后因故又补充了一个口头协议(达成口头协议时有他人在场证明)。当时大意了,未将之前的书面协议加入口头协议重写。
现在对方违反了口头协议,我要求对方按之前书面协议上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但法院却认为对方虽违反了口头协议,但双方约定口头协议时未就违反口头协议应承担何种责任做出约定,也就是说就算违反了补充的口头协议也不用承担之前书面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象这种情况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没有??
··看口头协议的具体内容。
如果双方都认可口头协议,可以承认其效力,否则,证据不足,不能认定。 书面协议的补充或者是修改,达成口头协议后,应当采取原来的模式形成文字——书面备案,如果口头协议当事人都认可“违反了补充的口头协议也不用承担之前书面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那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有争议,应当以原来的书面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