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伤残鉴定标准
我今年6月26号受的工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
医疗鉴定意见是:双手严重挤压伤/双手拇指指骨折/已拔克氏针/右食指近节1/2以远缺失,右环指骨折。已拔克氏针:左食指行掘肌腱。血管,神经,掌背皮瓣修复后。末节少许缺损:左环指植皮术后。
右食指近节1/2以远缺失,应该是8级工伤才对的啊?
还有我的左右拇指指骨都缺了一点点。
还因为工伤打了一胎BB
这都不算的吗?
我的伤残最底也应该是8级的啊?
谁能给我解释下为什么会是这样、
我应该不应该申请复查。
就伤情看,只能定9级。因为你的情况除右食指近节1/2以远缺失,为9级,其他均为10级,所以只能定9级。因工伤流产,在2006标准内没有规定,不能评残。但属于工伤。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五级
57)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八级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九级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