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我的户口随母亲签到外省,但我因在原居住地上高中,因无法报考大学,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得办啥手续?
姓名、曾用名的变更所需材料
一、18周岁(不含18周岁)以下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复印件;
3、父母离婚或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其未成年子女姓变更: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的姓名变更,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10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请书上写明“同意更名”的意见并签属原姓名;不满10周岁的未成人子女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提出书面申请。
二、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复印件。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卡,也就是你户口本上你的1页,还有你要迁入的户口本,你在原籍找个户口本,(例如亲戚的)。然后携带1张照片,去原籍那个你要迁入的户籍所在派出所,找户籍民警办理即可。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