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修养期,产量奖可以拿到吗
我因工伤,骨折住院21天,出院医生叫休息1个月,在这修养期,公司说 产量奖我没有,这有法律依据吗
可以拿,不过公司不给你,你又能如何,除非你不想干。否则,貌似你很难有所作为,毕竟你还得在公司继续干下去的呀。。。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楼上也说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是产量奖不属于工资福利待遇,因此,企业是可以不给的。
从情理上也可以讲的通,你不在企业,在产量方面没有作出自己的贡献,为什么有你的奖金?也许你会说,我是因为工作才受的伤,如果不受伤的话,奖金不就有我的了吗?
如果要是这么说的话,反问一句,受伤你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把自己的责任忽略,然后说别人的不是,似乎素质也差了点。
从法律条文上讲,这一部分的内容属于模棱两可,严重点就是个空白。即使到劳动局去投诉,估计胜诉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况且你还要在这个企业继续工作的。
忍忍吧。再说钱也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