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力量的使用原则
太空力量的使用原则
美国保拉?弗雷维尔在《航空与航天力量》撰文梳理了美国空军作战原则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概括出太空力量作战能力的7项原则。并分析指出,只有了解了这些原则对于太空力量作战的指导性,美国空军才能最终通过“空天一体”,达到预期的作战目标。 原则一:集中管理,分散实施。这一原则体现在太空指挥官可以监督、指导和整合太空力量的各个平台,并制定各个平台在战斗中的任务。而各作战平台自身则可以灵活机动地掌握如何使用自身的力量来完成任务。 原则二:机动灵活,形式多样。这两项特点极大地丰富了联军司令部的选择权。文件指出,“空天力量可以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同步机动,其范围和速度远胜于地面力量。”“与空中力量一样,太空力量可以体现在战略、战役和战术各个层面上。” 原则三:效力倍增。太空力量是空军军力的“效力倍增器”。为炸弹量身定制的GPS接收器使得木讷的炸弹变成了精确打击、全天候攻击的武器。 原则四:持久永恒。作战原则文件认为,“天基武器控制的是最终的‘高边疆’,太空力量也充分体现出‘永久存在’、‘全球到达’的潜力”。在各个轨道飞行的卫星提供了军事行动所必需的情报搜集和传递能力。这种基于“耐力持久和循环不竭”特点上的情报能力是其它军事力量所无法匹敌的。 原则五:效能整合。美国空军认为,“太空力量可以使各军种的能力得以整合,更好地集中效能”。太空中的情报、监视和侦察系统以及信息系统与精确打击武器的结合,使得军事力量的费效指数大幅度提升。也正是因为这一特点,在使用数量少、效率高的太空力量时,要特别做好筹划工作,以便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原则六:优先筹划。我们需要合理的部署和使用太空力量,以便同时满足国家的宏观要求和战场上的微观需求。随着对太空军事力量(现有力量主要体现在通讯、天气预测、提供卫星图片)的要求越来越多,太空力量的使用原则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因此必须在使用前就做好筹划工作,避免在军事行动中手忙脚乱。 原则七:权衡使用。作战原则文件开门见山地指出,“太空力量的在各个方面的使用必须仔细权衡”。要充分认清太空力量的全球性特点以及其在指挥控制上的重大责任。同时,太空力量的指挥官还应具备“全球视角、全局思维”的能力并且掌握如何充分实现太空力量能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