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长春假荔枝保鲜剂 市场监督存隐患
事件起因:
2002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出现消费者因吃荔枝而导致手被烧伤、嘴皮脱落或腹泻的情况。后经调查发现,当地水果贩在荔枝上喷洒含有硫酸的荔枝保鲜剂,导致荔枝伤人。
事件经过:
2002年6月下旬,吉林省长春市等地相继发生消费者吃完荔枝后手被烧伤、嘴皮脱落或腹泻的事件。随后,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检测后发现,这些荔枝表皮和果肉里含有强硫酸。随后,质监部门了解到,这些荔枝在出售之前,被喷上了一种北京市科瑞英特技术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奥博林”牌荔枝保鲜剂。检测发现,这种保鲜剂呈强酸性,硫酸含量高达20%。
2002年7月15日,在长春市果品中心批发市场发现68箱“奥博林”牌荔枝保鲜剂,每箱24瓶。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销商停止销售,等候处理。次日,发现68箱保鲜剂只剩下两箱。
2002年7月20日,哈尔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从长春转运至哈尔滨的66箱有毒的荔枝保鲜剂,并封存。
事件结果:
2002年7月26日,假荔枝伤人案的罪魁祸首,生产“奥博林”牌荔枝保鲜剂的北京市科瑞英特技术有限公司,被北京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依法查封。相关责任人依法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