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东星航空近期或被裁定重整
中国航油表示,重整方案已递交湖北高院,东星航空或起死回生
腾讯财经讯 8月9日消息,腾讯财经独家获悉,8月7日上午,中国航油等民航系统债权人已将东星航空重整方案提交给湖北高院,湖北高院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裁定。中国航油表示,对于东星航空案依法转入重整程序充满信心。
重整方案已提交湖北高院
据悉,在7月2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申请东星航空重整案听证会之后,中国航油、郑州新郑机场、中航信等民航系统债权人已经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最后期限,于8月7日上午,将相关补充说明材料提交给法院,旨在充分证明各利益方要求重整东星航空的强烈意愿和真诚安排。
中国航油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告诉腾讯财经,虽然破产法并未规定申请重整时需要提交重整方案,但是为了充分说明东星航空具有重整的希望,中国航油等重整申请人制作并提交了详细的重整方案,之后还多次针对重整方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补充说明。
另外,中国航油还向武汉方面提交了由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航油集团共同加盖公章的恳请函,恳请武汉方面能够准许重整东星航空,旨在进一步表明重整东星航空的认真态度和坚定决心。
东星航空近期或被裁定重整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法院对于当事人依法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需要审查三方面的内容,即申请人是否具有重整申请权、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以及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的希望。
在7月28日由湖北高院组织的听证会上,破产管理人和中国航油等申请人之间关于债权人是否具有重整申请权的问题,并没有被列入重点论证内容。各方主要围绕东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希望展开。
对于破产管理人关于“东星航空严重资不抵债,没有重整价值”的说法,尹正友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东星航空的航空运输经营权、航线、时刻、飞行员以及长期形成的客户市场资源,具有巨大的重整价值”,此外,“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仅符合国家的现行产业政策,而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持有同样看法的还有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前副总裁、信中利集团董事长汪潮涌,这位知名的投资人、同时也是兰世立的老乡,日前高调的向媒体证实“将参与东星航空重整”。
至于东星航空现在所欠的债务,尹正友表示,“在进入重整程序后,可以通过协商谈判让步以及债转股等方式,大大降低重整后东星航空的债务负担,使其得以轻装上阵。”
根据破产法规定,湖北高院将对所有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于近期作出裁定。尹正友表示,中国航油对于东星航空案能够依法转入重整程序“充满信心”。(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