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承鲁:院士腐败岂能不了了之
北京科技报:您谈到科技界存在七种不正之风,您能具体地谈谈吗?
邹承鲁:关于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这是科学界比较普遍的情况,当然也许社会科学界更严重。最近我在新语丝上看到一个汕头大学教授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这个人还比较老实,事情揭发后,他主动辞职。东南大学校长的学生发表剽窃文章,他说文章是学生剽窃的,他不知道。我认为只要是作者都要负责,你要么不署名,署了名就要承担责任。
第二点是伪造科学实验数据,比第一点更难明确地说清楚。抄袭剽窃很容易查明,把两篇文章一对比就看出来了,伪造科学实验数据只有与他共同合作的同事才能发现,表面上看不出来。在国外,这种揭发的情况很多,本单位对外界对媒体也不掩盖,而且有义务提供资料。一旦揭发后,当事人被开除,他的科学生涯也从此终结。在中国非常不一样,本单位都是遮着捂着。一方面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另外,当事人都是在位当权的。所以科学界学术界还是捂着不让外界知道。
北京科技报:如果有人投诉院士,是怎么处理的?
邹承鲁:会有人调查,但是很多是走走过场,调查一下后,就不了了之,调查的结果也没有公布。院士被除名,首先要有五个院士联名提出,然后要得到三分之二院士的批准,最后除名结果还得通过全体院士确认。单位对当事人的处理太宽容了,像北京大学的王铭铭,被揭发剽窃后北大取消了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格,但据新语丝讲,过一段时间后又恢复了他的资格。这种情况太多了。
关于随意侵占他人的科研成果,特别是老师侵占学生成果,这很难落实。过去有个院士这样,有人发起要求除名,但是没有通过,因为他的学生不愿出面作证。这种情况很难有确切的证据,受害人忌于权势,不愿当面作证。
北京科技报:有人认为院士的种种腐败是院士自身的问题,不在于院士制度。
邹承鲁:我不主张取消院士制度,但是应该取消单位推荐。国外是没有单位推荐的,单位推荐弊端非常多。比如增选院士,按规定,候选人一旦被发现进行“公关活动”,候选人资格就被取消,于是现在很多就是单位出面活动,变相地送礼贿赂。还有把科研成果往一个人身上推,包装院士,受害人也不敢作证。个人侵占他人成果很容易辨认,但是单位来做的话,别人看不出来,特别是保密单位。是到了该取消单位推荐的时候了,增选院士候选人完全可以由院士推荐,大家是同行,彼此了解情况。
北京科技报:您经常关注新语丝吗?
邹承鲁:有时候看看。
北京科技报:新语丝上披露一些院士的负面事件,比如介绍一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某某曾发表一篇演讲,叫《从藏传佛到认知科学的崭新链接》,把藏僧修炼中的一些活动跟科学联系起来,您是怎么看的?
邹承鲁:科学家不能宣扬伪科学。我声明一句,凡是科学家宣扬宗教,不管是基督教还是佛教,我一概反对。
北京科技报:在2001年“核酸”事件中,中科院院士张树政为核酸的营养价值作证。
邹承鲁:这件事跟院士没有直接关系。一个稍懂科学的人都知道核酸本身并没有营养价值,事实上,奥珍核酸营养品刚出来时一位科学家就在报纸上提出反对。你说的那位院士后来也出面说他没有为奥珍核酸营养品的科学价值作证。
北京科技报:还有“基因皇后”陈晓宁事件呢?
邹承鲁:这件事也跟院士没有直接关系。这是她本人为她开办的公司作的宣传。
来源:【北京科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