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在芝加哥面临最低时薪法律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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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周晰 综合报道

芝加哥的城市立法委员会本周三颁布了一项有争议的法律,根据这项法律,沃尔玛、Target等在本地的大型零售商将对员工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据悉,参与投票的50位立法委员会成员以35票赞成、14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项法律,由于赞成票超过了三分之二,因此芝加哥市长 Richard Daley 的反对也不能改变上述投票的结果。

当芝加哥市长16年来,Daley是首次反对城市立法委员会颁布的法律,此外,各大零售商对这项法律也有不少怨声,并表示将把新店的发展转移到芝加哥的周边地区,以避开这项法律。

其实,类似的法律并不是新鲜事,在美国旧金山、阿尔布开克、圣达菲以及华盛顿等大城市已经存在,但是只针对年营业额超过10亿美元、商铺面积9万平方英尺以上的零售商却是首次。根据这项法律,2007年员工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9.25美元,到2010年将上涨到10美元。而目前,沃尔玛、Target的员工的时薪大约在7.25美元左右,芝加哥所属的伊利诺伊州的最低时薪则为6.5美元,而整个美国最低时薪的标准仅为5.1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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