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影响邻里有说法
装修影响邻里有说法
时间:2005-2-23
家庭装修产生的噪音往往会影响邻里关系,特别是拆墙打洞、大兴土木弄得楼上楼下担惊受怕。许多人想知道政府部门对装修活动有没有一个说法,谁来管这个事儿?
我们查阅了一下有关文件,找到国家建设部1997年发布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其中有几条是针对上述问题的。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作业现场管理”办法中规定:
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四、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对于拆墙打洞会造成原有结构改变的做法,《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自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创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在关于施工扰民的问题上,北京市建委颁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中,严格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从事敲、凿、刨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