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过错导致胎儿死亡应负责人吗?

王朝养生·作者佚名  2011-11-2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本人于2007年5月怀孕,一直都在本地一家妇幼医院做检查,整个过程中医生都告诉我是正常的。在2008年1月9日又例行检查结果还是正常,但在14号胎儿却没有胎心,已死腹中,此时间离预产期还有1个月,本人在孕期一直小心奕奕,不曾碰撞过,而医院也同意按合同赔偿费,但我精神和心里接受不了,应该怎么做?

想开点,优胜劣汰,也许下一个健康的胎儿才是“真正”属于你们的。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