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有疾病结婚前不知道女放有精神上的疾病!结婚后才发现该怎么办?在法律上会不会有什么说法?算不算
结婚前不知道女放有精神上的疾病!结婚后才发现该怎么办?在法律上会不会有什么说法?算不算女方犯法?
女方如果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她就应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在法律关系上就应该有“法定监护人”。从这点上来分析,如果男方是属于受欺骗或者是真正的不知情而与女方形成了婚姻关系,那么男方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暂不去分析,从女方来说,应该负则任的应该是她的监护人,而不应该是女方本人负主要责任。
怎么跟简爱似的……
好像现在可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