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法定年龄却登不上记怎么办?求助
烟台龙口市人,男24周岁,女22周岁,龙口民政局不给登记,说女方年龄不够,怎么办??、定的无一结婚上老火了,各位帮忙想想法吧
民政局显然没有这个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所以,国家是“鼓励”晚婚晚育。并不是强制执行晚婚晚育。地方政府不能在这方面出台规定限制公民的自由。
民政局如果坚决不予登记的话,要让他们出具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
有心情的话,可以至龙口区法院起诉龙口民政局,要求其撤销不予登记的决定,按规定发给结婚证,也可行政复议到烟台市民政局。
民政局不给登记的原因是什么呢?如果是在不给登记,婚礼又都已经定好了,那也只好先举行婚礼了(但愿能给登记)
我国是提倡晚婚,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以领取结婚证。可以质问他们。民政局的做法有点不妥。民政局某些人是不是以晚婚为由来为难你,想让你破点小费。不然就先结婚再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