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算病情无奈还是医疗事故?
我朋友热烧伤,在治疗得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抗生素,5天后发现转氨酶异常,后来经过保肝治疗恢复,可没有过多久,再次手术前做小生化转氨酶还是异常,请问:1 这种情况算病情无奈还是医疗事故? 2 最好的治疗方法是什么?
转氨酶在肝脏中含量最高,肝脏有炎症,转氨酶要升高;但转氨酶在肌肉等其它组织也存在,大面积烧伤导致组织坏死,也可以释放出一定量的转氨酶,因此转氨酶可以升高;某些抗生素有肝毒性,这是药物的副作用,并不是每个用药的人都有肝损伤,每个人的易感性不一样。即使导致肝损伤,只要停药,转氨酶就可以恢复正常。只有导致急性肝坏死,造成严重后果危及生命,法院才可以认定医疗事故。仅仅是转氨酶升高,构不成医疗事故。因为一次大量饮酒肯定转氨酶就会升高。你不能认为开刀留下刀疤也是医疗事故吧。
可能是保肝治疗配合食物疗法!!!!然后再次做手术前应该是听医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