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首位高层李宝安出庭作证 证词对陈志云不利

陈志云案进入第8天审讯。(资料图)
网易娱乐7月6日报道 (文/香港站)7月5日,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被控串谋诈骗及贪污案,第8天在区域法院审讯。无线电视集团总经理李宝安继续出庭作证,他表示员工需申报所有非由公司安排的工作,陈志云无申报出版书籍,出席2009年倒数活动前也没有申报利益。作为首名无线证人,屡传与陈志云不和的李宝安连续两天的供词似乎都对陈志云不利。据悉,无线电视副主席方逸华最快将于周三出庭,顶证“爱将”陈志云。
李宝安指陈志云无全面申报利益
昨天,无线电视集团总经理李宝安继续作供。他表示,无线员工需申报所有非由公司安排的工作,陈志云无申报出版书籍,出席2009年倒数活动前也没有申报利益。
代表陈志云的资深大律师指出,陈志云曾经找第二被告丛培昆出任董事的思潮公司出版书籍,并高调举行新书发布会,电视或报章都有报道,他质疑李宝安为何不知道。至于2009年底在奥海城举行的除夕倒数活动,代表陈志云的资深大律师表示,无线2009年11月起在多次例会有讨论现场版《志云饭局》环节,李宝安应该知道此事。对此,李宝安反驳称,不可能知道所有职员事务,重申员工需按守则办事,又指因陈志云出书推介食肆属于无线业务范围,涉及利益冲突,他才留意事件。他重申,自己是在进行内部审计时,才知道陈志云分别在前年7月及去年2月出书,这2次都没有收过陈志云通知。
代表陈志云的资深大律师又提到,2009年11月,陈志云以电邮通知李宝安会参与一项社企计划,表明是由企业资助。当时李宝安回复指,多谢陈志云通知出席这些慈善和社会服务的活动,并指公司会全力支持。对此,李宝安解释,陈志云申请时只提及是慈善工作,因此并无假设当中涉及商业利益。李宝安同意陈志云知名度高,又指陈志云在外出席活动,无线高层很多时是事后才知,不过未曾有人向他作出警告,指他不可以出席。但李宝安一再强调,无线员工须申报并非由公司安排的工作,如与公司业务有抵触,通常不会获批。
斥陈永孙代表律师损害无线声誉
前日,李宝安在作供时,对新濠、思潮及无线就台庆节目的协议感到愤怒,认为思潮所承担的工作,无线也能应付,无须外判。昨日,陈志云的律师表示,第三被告陈永孙曾向李宝安提及思潮有份参与09年在澳门新濠天地举行的“翡翠歌星贺台庆”。不过,李宝安则强调,自己是在公司进行内部审核时才知道。
代表无线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的大律师在庭上盘问李宝安,“假设陈志云前助手丛培昆的思潮公司作为中介公司介绍生意予无线电视,无线是否应该支付佣金?”李宝安回答,“要视乎中介公司的规模及能力,以及了解为何只有中介公司才能做到,才决定是否支付佣金。思潮规模太小,过往并没有留意。”律师又问李宝安,“如果有中介公司向无线介绍生意,无线是否会弃用中介公司,改为直接与提供生意的公司接洽?”李宝安强烈否认,并指有关说法是侮辱他及损害无线声誉。李宝安表示,无线从未因为缺乏赞助而要停办“翡翠歌星贺台庆”,又指赞助商澳门新濠天地与无线有很多接触,根本不需要中介公司为双方接洽,如果提前知道的话会阻止。李宝安又批评陈永孙拖延向会计部提交与新濠天地签定的合约,指陈永孙直至内部审核才提交。
(本文来源:网易娱乐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