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北京青年周刊》详细报道作者:王诤事件回溯:北 明星_娱乐报道
附:《北京青年周刊》详细报道
作者:王诤
事件回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7日对高晓松醉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高晓松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在自行辩护阶段,高晓松说:“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的行为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我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我希望我的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对我的家人以及社会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自我陈述后,他当庭举起了一张写有“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纸条。据悉,自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来,“高案”作为北京市已经审理并宣判的醉驾案件的第三例,高晓松被判得最重,量刑属“顶格判”。
“5月9日22时30分许……事故系一辆北京牌照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前方三辆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4人受轻伤。”节略回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闻办公室的声明如上。将时间前推数小时,肇事者高晓松刚刚完成了个人首部商业电影《大武生》的全国新闻发布。
对于制片方来说,这不啻为一场灾难。“当晚我就去事故科看他,他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帮我照顾好娃,照顾好电影。’然后就喃喃自语,‘怎么会是我开的车呢?’”制片人杜扬回忆说。杜扬曾负责过高晓松上一部公映电影《我心飞翔》的宣发,“那是部极其个人化,诗化的电影。注定不会有很好的票房。”而这次作为商业片《大武生》的制片,杜扬说,“就觉得他脚落在地上了,《大武生》的剧本决定了它是个商业片的格局,这迥异于晓松之前纯艺术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想法。”
其实,高晓松作为导演的一重身份,恐怕并不为大众所熟悉——当然,如果将电影定位为大众文化消费品,这是个双向的选择。90年代初,一首《同桌的你》让他成为万千莘莘学子顶礼膜拜的民谣偶像,那是曾经作为音乐人的高晓松;新千年后,各地方台的选秀节目风起云涌,《超级女声》中独一份力挺“绵羊音”的曾轶可,《达人秀》里麻辣点评五行八作,那是不久前还作为娱评人的高晓松;而在微博世界里,他是敢于标示“已取消对所有愤青精英简称公共各种分子之关注”的意见领袖。对于李承鹏的“你可以上岸狂奔”的讥讽,他回击,“你没绿卡所以你有真理。好逻辑,你赢了。”
于导演之外,高晓松的公众形象由上剥离出三层光环,进而可擘画为舆论所塑造拟态世界中他的不同面相:在大众话语场域中,他是没有走下神坛的偶像,一直被大众话题所消费;在微博的小众话语场域里,他的美籍身份,以及对草根阶层抱持“俯察式”的审视而发声,又让他常常在“分配不公”、“公权滥施”、“富而不仁”等热点话题讨论中,不由分说被一种“狂欢式的话语暴力”推至“大众利益”的对立面——很好理解为何那起车祸爆出后,网上一片幸灾乐祸之声。往深里说,“满招损,谦受益”的传统价值说教再次找到了一个上得台面的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