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寨”文化看伪原创
近日,互联网上刊载了韩寒的一篇博文:“将山寨和盗版区分开 山寨文化是娱乐”,针对山寨文化,网络上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为此激发了网民们对待这一问题的不同观点。和韩寒坚持的观点一样,不少网民都支持山寨文化的发展,对民间创造力、群众喜闻乐见的“山寨”文化,表示要予以鼓励和保护。另外还有一些折中派,对待山寨文化保持包容和规范的态度,存在即是合理。对于“山寨”风行,视为一种自娱自乐的生活方式。然而,更为甚者,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山寨”风刮得太猖獗了,假的多,复制盗版的多,危害实在太大,一定要坚决制止。对此,我想发表一下个人的愚见。
凡事皆有两面性,山寨文化应该隶属于平民文化、草根文化,似乎含有着不被官方管辖的意味。如今,山寨文化被用于那些数码产品的生产模式上,它是一种由民间发起的产业现象。其主要特点表现为模仿、快速、平民,涉及手机、数码产品等不同领域。“山寨”文化深深地打上了创新恶搞和非主流的烙印。
对于创新的山寨我们肯定要拥护,而恶搞的,则能免就免除。不排除山寨产品或多或少涉嫌假冒或仿冒,存在着侵权风险,某种不同程度上削弱网民创新求变的动力。就拿我们建设网站来说,网站是个躯壳,华而不实,需要丰富的内容来充实和装饰,面对别人的作品内容我们可以转载,是对别人智慧的认可,是欣赏别人的一种善良,但是改头换面随便换上个名字纳为己用,不免就有侵权之嫌了。这也就等同于放纵恶搞型的山寨肆意传播,他人费尽心思,绞尽脑汁获取的劳动果实不只被残忍的践踏,并且“名正言顺”的据为己有。这些对于有损他人人格、造成他人名誉损失的山寨,我们要坚决的抗议,并且予以喊停。
其实,山寨文化创作的东西,如果是有价值的、好的东西,也应该纳入保护的范围之内,毕竟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凝结着大众的智慧与感受。古语不是有云:国以民为本吗,同理可证,有效的引申一下也就是:网络也以网民为本。其实只要将山寨和盗版区分开来,这事情就解决了。不能否定“山寨”精神也有它的可贵之处,在于其不仅限于模仿,而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实现低成本的改造,就如我们网站上所涉及的内容,大家都在提倡内容为王,原创作品必定是吸引眼球的杀手锏,我们可以运用模仿的方式,来取其精华,再综合自身网站的特点来创新文章的内容,模仿并不意味着盗用、复制和剽窃,它的主旨是在于吸收和提取,也正应了孔子的那句:“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想这也就是要好好利用山寨文化的有利面,同时这也是在山寨文化的取与舍上画了一道泾渭分明的分界线。
因此我们既不能将“山寨”现象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任由他肆无忌惮到处蔓延,希望它少一些恶毒而多一些善意的调侃,推动他积极的一面,制止他消极的一面,只有这样山寨文化才有望回归娱乐本质。
山寨文化的概念如今已经形成,它巧妙地在社会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捕捉到了人们的猎奇、从众等心态,形成一股备受关注的态势,能否经得住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考验还很难说。就像《水浒传》一样,“山寨”能否接受“招安”变成正规军,是个长远问题。对于我们采集内容建站而言,只有充分发挥原创作品的魅力,重新定位伪原创与原创作品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和充实我们的网站环境,才能使得我们在互联网这个大家庭中立于不败之地,从根本上留住我们的网民。
正如在我们Admin5上面发表的文章,我们鼓励大家要发表原创文章,杜绝一切抄袭行为,可是仍然有不少网友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点,依旧我行我素,搬运来别人的劳动果实,按道理这样的文章我们会删除的,就算我们肯录用你的文章,这果实对于你来奖也未必是甜的,所以,以后还是希望大家端正思想,把你的所想大胆的表达出来,用你自己的切身感受,通过笔尖传达给我们,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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