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博客语言暴力引发了数起事件,甚至已出现了中国“博客告博客第一案”。由此,人们不禁要问,法律究竟给了博客多大自由?博客是私人空间还是公众空间?一旦发生名誉纠纷,博客提供商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网易手机原创稿件,转载请著名出处 近日网友马先生向网易手机频道曝料,称自己在购买使用夏普SH8158U裸眼3D手机后出现了轻度的头晕和呕吐的现象,最终只能将手机进行退货处理.而网易手机频道走访销售
8月14日消息,谷歌(Google)收购On2遭到这家小型软件公司股东的投诉,他们寻求集体诉讼以及阻止该交易的永久强制令。 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收购视频压缩软件生产商On2 Techno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张涛、李京华)记者11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原告沈阳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张明在博客网博客专栏内刊登向沈阳的致歉声明,并赔偿沈阳公证费1010元。
记者昨天从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得到确认,北京时间昨天凌晨1点,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将杜邦告上美国各州的联邦法院。这项集体诉讼中提出,杜邦在20年前就知道了特富龙(Teflon)对健康的威胁,却向公众隐瞒
编者按:博客这种新生的信息发布渠道如今在国人的心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这种无疆界的自由空间给了无数人实现梦想,自由飞翔的机会和舞台。但是,新生事物的成长总是曲折多变的。浪潮汹涌的同时,也难免会泥沙俱
自04年8月开始写博客,至今已近三年。经过无数寒夜的笔耕,终于略略有了点名声,于是也就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博客?” 是啊,为什么要博客呢?刚开始确实是天马行空,无意识的写博。但是,
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中国人很不习惯公开或者直接的冲突,他们也不习惯眼睛对着眼睛,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因为中国人的美德是温良如玉,是谦恭有礼,是一团和气。但是现在,这种千百年来行之有效的生活规则,
网络时代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意味着语言创造、知识爆炸、观念更新、思想互动。同时,网络时代也为普罗大众打造了一个自由发表个人意见、表达个人观点的平台,一个及时与社会沟通的管道。 如果大家能
“请到我公司办理车险”,去年已经把车卖出去的李先生,仍频繁地接到此类推销汽车保险的电话。 昨天,不堪滋扰的李先生一口气向朝阳法院递交了21份诉状,要求给他打电话推销汽车保险的业务员或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