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锅管理新规:禁止向山寨锅用户提供节目(6)
同时,申请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提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以及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简历及主要出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营业场所证明。
禁止向山寨锅用户提供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办法》还规定,不得向山寨锅用户提供节目,接收境外节目要由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机构提供。
《办法》中提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类别、服务区等事项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活动。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卫星节目运营机构的委托,实施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活动。卫星节目运营机构不得向未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委托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
同时,境外节目接收用户、数字电影院线等特定用户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机构提供。
违规单位将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指出,凡是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施、工具,对个人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利益关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指出,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存在无照经营情形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