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盈科被"停牌" 国土部杀鸡给猴看(图)(2)
去年8月,盈大地产已将上述地块连同北京启夏房地产公司出售给了瑞安建业。对此,瑞安建业主席罗康瑞12日在北京表示,集团购入该幅地块后已立即动工,并建立地基,并称正研究向卖方追讨罚款。
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告诉本报,不管双方说辞如何,盈大地产炒地行为明显。罚款510万元很轻,“只是一套房子的钱”;而暂停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则是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相当于“停牌”,这是此前没有过的,尚属首次。
盈科遭重罚,只因炒地太猖狂
而之所以采取类似“停牌”的严厉处罚,在黎文江看来,是因为盈科集团明目张胆的炒地,行为恶劣。
据去年1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2006年1月,李泽楷旗下的香港盈科大衍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盈大地产)以5.1亿元人民币,拍下北京工体北路4号地块,创下当年的地王。而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盈大地产子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
按规定,该地块合同开竣工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和2008年3月31日,但盈大地产并未按照规定日期完工。该地块“一平三通”,并没有拆迁或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但拿地后的三年里,能显示该地块开工的只有一个不变的大坑,此外无任何工程进展。
捂地3年后,2009年8月底,盈大地产以1.18亿美元将该地块转让给了瑞安建业。由此,盈大地产仅靠投入土地出让金,就净赚3亿元,税前利润率高达60%。
“这是私下转让、直接炒卖,”黎文江评论说,“肯定为官方不容。”黎文江分析,其它开发商也有拿地后再转让获利的,但一般是交给当地国土房管局,由国土房管局来主持公开挂牌拍卖。广州自2004年后就一直如此,再转让后的盈利仍归开发商,但须上交闲置土地费。而盈科集团的做法不符合规范,越过国土房管局,且炒地色彩过浓。
深圳市国土房管局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烽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重罚盈科,主要是为了打击投机炒作,对于防止开发商囤地炒地,将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