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地区推广实施申报启动(2)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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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家电潜在更新需求较大

申报省市面向全国

本次申报通知则是针对9个试点省市以外的所有省市,凡是能达到拆解条件和要求的省市均可提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申请。由于拆解企业门槛并不是难以企及,很多省市已基本具备拆解条件,而且国家鼓励扩区域联合深度处理废旧家电的拆解产物,因此对于拆解条件的限制不会成为以旧换新政策推广的制约条件,有专家预测,6月份以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将推广执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记者了解到,2009年12月商务部、财政部对2010年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一是将原“先收旧后换新”的政策改为“允许中标企业先售新后收旧,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可采取购收同步”的政策;二是

在一些拆解能力不足的试点省市可适当增加拆解企业;三是对资信状况好,具有较大销售规模的中标企业可以预拨部分补贴资金,加快审核和补贴资金兑付进度。

随着以旧换新政策逐步完善,以及6月份的推广实施,对城镇家电更新需求的拉动将大幅释放,业内人士预计2010年以旧换新政策拉动的家电需求有望超过1000万台。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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