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和平典范——歼-8Ⅱ“和平典范”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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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平典范加特林

本文将对歼-8Ⅱ“和平典范”作一些探讨,抛砖引玉,欢迎各位读者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和平典范”是中美蜜月期的巅峰,双方于 87 年签订了向中国出口能改进 55

架次歼-8Ⅱ的相关设备的合同,总金额高达 5.5 亿美元。两架歼-8Ⅱ在 89

年初运到美国,由美方人员试飞评估并进行改进。美方试飞力量雄厚,动用了爱德华兹基地“空军飞行试验中心”(Air Force Flight Test

Center)6510 中队。美方试飞项目主管是 5,700 飞行小时的资深试飞员,曾撰写美军飞行学校教材。同时中方约 20

名技术人员前往纽约长岛格鲁门公司工厂、代顿空军基地进行培训学习。但 89

年夏该计划停顿后,美官方和企业都尽量避免提及所有与中国的军事合作计划,以免被指为“援助中国”。因此我们只能根据少量信息,对“和平典范”做一些“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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