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特赦国民党战犯:有10人申请去台湾而被拒绝(3)
中共批准10名战犯申请去台湾的请求
中国政府7次特赦国内战争罪犯,引起国内外的巨大反响。尤其是在1975年3月释放全部国内战犯,更引起了轰动。在这些战犯中,有10名前国民党军官提出回台湾的申请被批准。他们是:王秉铖,原国民党第五十一军中将军长;陈士章,原国民党第二十五军中将军长;蔡省三,原国民党青年救国团赣东青年警务总队少将总队长;周养洁,原国民党军统局西南特区少将副局长;王云沛,原国民党浙江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副司令;段克文,原国民党军统局少将专员;杨南邮,原国民党一五0师上校团长;赵一雪,原国民党二八一师上校团长;张铁石,原国民党六十八军政工处上校处长;张海商,原国民党青年军二0四师上校团长。
在这10名愿意回台湾的特赦人员中,除蔡省三外,其余9人都有直系亲属若干在台湾岛内。
据档案资料记载,早在1956年3月14日,兼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在主持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二届19次扩大会议上,就已建议中共中央并经采纳同意,已正式实行对在押的国内战犯一律实行“一个不杀,分批释放,来去自由,言论自由”及“集中管理,不审不判”的处理方针。1974年12月末,在中央决定全部释放在押的国内战犯之前,毛泽东主席又一次重申:“国民党那些战犯放出来,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都可以去,愿意回台湾的可以回台湾嘛!”为此,1975年3月20日,由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共同拟定,并经中共中央同意,向各地下达了《关于安置特赦释放人员的实施意见》,其中第6条即明确规定:“凡愿意回台湾的,报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办理。”在前三天的3月17日全国人大四届二次常会上,审议全部特赦在押战犯议案时,华国锋副总理到会作说明,代表国务院明确宣布:“愿意回台湾的,可以回台湾,给足路费,提供方便,去了以后愿意回来的,我们欢迎。”
但由于考虑到海峡两岸多年的敌对和隔绝,担心此举会对台湾当局造成猜忌与冲击,遂经中央审慎研究,临时组成了一个“专责小组”,具体负责处理有关10人回台事宜。当时,专责小组的直接领导人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部长华国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吴德。专责小组由中央统战部、调查部、公安部组成,统战部牵头。小组负责人是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童小鹏、中央调查部部长罗青长,工作人员有统战部的焦琦、刘小平,调查部的杨荫东、耿文卿,公安部的胡治安。在香港,同时也组成了专责小组,负责人是新华社香港分社第一副社长李菊生及该社研究室台湾研究组组长黄文放。黄直接领导中国旅行社香港分社总经理方远谋、副总经理黎汝湛,以及两名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去台来港人员的欢送等项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