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援助政策的演变
对外援助是促进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外交政策的目的,推行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
对外经济援助也是中国对外政策的主要内容。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对外援助受到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影响,具有显着的国家特点,但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对外援助政策已经历了三个阶段。
新中国的对外援助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开始了。这个时期的对外援助是中国支持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的一个重要方式。正如周恩来总理在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对此谈到:“中国是一个刚刚解放不久的国家,我们的经济还很落后,我们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但是由于我们认识到,经济上的独立对于巩固政治上的独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自己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也愿意在可能的范围内贡献我们的微薄力量,帮助其它国家经济的发展。” 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援助对象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
1956年中国和柬埔寨发表中国向柬埔寨提供经济援助的联合公报,中国承诺在1956和1957年向柬埔寨提供800万英镑的物资和商品援助。此后,外援成为中国对新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政策的一项主要内容。
周恩来总理1964年访问非洲11国途中,在马里宣布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主张:(1)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作是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2)中国政府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3)中国政府以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经济援助,在需要的时候延长还款期限,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4)中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走上自力更生、独立发展的道路;(5)中国政府帮助受援国建设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快,使受援国政府能够增加收入,积累资金;(6)中国政府提供自己能够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资不合乎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7)中国政府对外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8)中国政府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资待遇,不容许有任何的特殊要求和享受。周恩来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关于访问非洲11国的报告中指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对非洲国家的援助,也适用于我国对亚洲和其它新兴国家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