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揭秘:境外声讯台"圈钱"内幕(图)(3)
“他们组织严密,类似于传销,上下线单独联络,互不谋面。马莉、刘刚只不过是这个利益链条的末端。他们与上线‘老吴’‘涛子’等人的一应交流均通过网络聊天进行,获得返点的方式是她提供银行卡账号,由对方将钱直接打到银行卡中。”王秀杰认为,这个非法利益链条的幕后推手是境外声讯台,他们利用返点作诱饵,刺激法律意识淡薄的国人铤而走险,从而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在整个利益链中,他们处于顶端,稳赚不赔。为他们非法行为埋单的却是国内的通讯运营商。
监管缺陷给了犯罪可乘之机?
“凭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购买手机卡?而且是批量购买,最多一次100张?”这件事未免蹊跷。审理查明,马莉作案的手机卡中,有300多张是在本市的二级批销商处购买的,还有100多张是在网上购买的无记名手机卡。
马莉交代,她不是在正规营业厅购买的,因为“正规营业厅得凭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记者见到一沓表格,显示的是涉案手机卡的情况。其中,停机理由一栏均写着“高额欠费”4个字,所欠数额最低200多元,多者达到2500余元。关于欠费停机,通讯公司工作人员称,系统自动做停机处理,但处理的同时正在发生的通话不能截断,从而产生费用。那么,究竟怎么样算是“高额欠费”?工作人员称,这一点,根据信用额度来定,有的低有的高,低的是零,高的有上千元。案情表明,马莉在买手机卡时,只需填写那些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等一应资料即可。最快的时候,每分钟可办一个号码入网。在如此迅速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审核时间,也就是说,商家连这些身份证复印件的真假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这些手机卡就被售出了。
王秀杰认为,通过本案可以看出,我国相关电信企业制度急需健全,比如是否应当建立“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手机卡入网”的制度,是否应当进一步健全客户话费透支额度的信用制度,都值得考虑。
与此同时,王秀杰也就立法层面提出自己的建议:2000年5月2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距今已近十年,其内容已无法精确涵盖新型电信类犯罪。并且,从近几年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来看,对该类案件有的地方法院定性为诈骗,而有的地方法院定性为盗窃,可见司法机关中对该司法解释的适用已产生分歧,应该出台更细化的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