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网帖不宜简单地贴"善恶"标签(2)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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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完全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的本质是现实的。互联网面向公众,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曾这样描述互联网与社会的关系。因此,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加强对互联网的依法管理已经成为各国越来越关心的一个话题。但政府在管理互联网时,厘清权力边界非常重要。据了解,除国家立法、政府成立网络监管部门、媒体老板守好网络发帖和网上评论这块阵地外,各国也非常重视倡导网民自律。除了涉及违法犯罪的由法律制裁和调整的内容外,网络上属于道德范畴的言论,一般由网民社区自我净化,这种网络自治是保障网民自由表达观点、相互道德约束、形成公共的价值观文明观的有效途径。政府则通过立法规范、监管网站,并通过行业协会进行正面引导,鼓励网民自律。如果政府对网民言论的好恶通过提名候选、组织公众评选这样的制度方式,可能助长行政权力不适当地过度干涉网络民意,损害网络社区公民讨论的轻松气氛,抑制网民对政府的批评监督,降低公众关心公共事务的兴趣。笔者昨与睢宁政府网管部门的负责人沟通时了解到,除了1条帖子因触犯诽谤罪被判刑,4条帖子受治安处罚外,还有5条恶帖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这些道德失范的言论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有些地方政府往往利用网络监管的便利,对批评政府工作,揭露举报官员腐败,曝光地方违反科学发展观的做法等网帖,采取跨省追捕、打击报复、名誉损毁等反民主的手段,这是我们不能不警惕的。还要提出的是,也有些网帖因为掌握信息的不对称,诉求表达的不理性,遣词造句的不合法等,或者因为低俗、恶搞的趣味,假如被冠以“恶”名,则是一种变相的网络歧视。就像一个畅所欲言的会场,主持者突然组织一场谁是“善言”谁是“恶语”的评选,这种语言歧视带来的伤害,可能造成受害人的长久失语。因为据睢宁官方统计,该县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是活跃在各大论坛的网民(一个苏北小县城有这么大比例的网民,这是让我们不敢相信却又相当担心的事情)以强大的行政资源抗拒一介网民的弱势批评,以挟政治元素的道德标准取笑普通民众的价值取向,如果发生在这样的网民聚集地,这显然是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网民都不愿看到的悲剧。

对于网络监管,各地政府可谓绞尽了脑汁。“睢宁网评”出发点也许无可指责。但网络世界的复杂性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和技术。传统的大批判式的整风和挂牌游街,在网络时代也许事倍功半。对所谓犯法“恶帖”,法律可以成为主角;对所谓讥政“恶帖”,政府应持包容之心;对所谓缺德“恶帖”,相信我们的网民吧,他们的“口水”足以荡涤那些污秽。

网络世界需要正义,但要防止以正义的名义打击平等。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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