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委郑惠强:加强废旧手机回收管理(2)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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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完善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的实施细则。建议相关部委按国务院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重点对废旧手机回收利用的主体、市场准入条件、资质认定、回收价格、处理规程、二手机的再制造与销售、监管等方面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

二是要建立市场准入标准,构建多元化回收渠道。建议国家组建专业的废旧手机回收处理公司,各地也可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制定手机拆解处理企业准入条件,对废旧手机回收行业实行许可制度,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建立正规回收网点。

三是要建立政府、制造商、零售商与手机用户间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和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建议政府尽快研究并建立手机“以旧换新”回收机制,逐步扩大手机回收规模。鼓励手机上下游企业相互协作,推动产业化回收,促进手机生产、销售、回收及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一方面鼓励生产商制造便于回收的“绿色手机”,另一方面督促生产者与回收商加强合作,建立手机回收再利用的生态链。鼓励以有偿原则为主的多元回收。比如,用户每交来一部废旧手机,运营商给其一定数额的充值卡,或在使用满一定年限后免费以旧换新。鼓励民间环保组织开展废旧手机的回收宣传活动。

四是要研究制定各类扶持政策。建议建立专项回收资金。建议国家设立手机回收处理税,按照每部手机50元或100元缴纳回收处理税,上缴国库,用以建立手机回收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既可用于废旧手机回收处理各个环节的参与者,还可用于支持废旧手机处理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建议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废旧手机处理的研发和技术改造。

五是建立并规范二手手机产品认证制度,培育二手手机市场。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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