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9(2)
2。2,基本航程 1,600 公里,重量约 10 吨。
1965 年 1 月 12-17
日,三机部在北京召开了航空工业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会议期间又由段子俊副部长主持召开了新机研制工作座谈会,由于担心新发动机研制周期长,所以会议一致同意以米格-21
为原准机搞双发设计方案,从而确定了歼8 的研制方向。但会后又提出“双 25”的单发方案。即一开始六零一所提出的单发方案。
六零一所在摸透米格-21 的同时,对国内外有关技术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歼8 飞机的初步战术技术要求,并于 1965 年 3 月 19
日上报六院,指导思想是突出高空高速性能,增大航程,提高爬升率和加强火力,性能指标要求是使用升限 19-20 公里,最大平飞马赫数 2.1-2.2。六零一所设想
1967年歼 8 飞机完成首飞,1970 年能小批装备部队。
但是到了 1965 年 4 月 12 日,三机部又正式下达“关于开展歼9 飞机方案设计”的通知,要求在两个方面进行方案论证和比较:
1.突出歼击性能,兼顾截击作战和对付低空高速目标,最大马赫数 2.3 左右,升限 20 公里左右,航程要大,作战半径大于 450 公里。
2.突出截击性能,兼顾歼击作战,最大马赫数 2.4-2.5,升限 21-22 公里,作战半径 350 公里。
飞机总重量控制在 14 吨左右。
在随后的时间里,歼8 飞机很快得到了批准,并定下了试制的具体时间表。歼9 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六零一所先是进行了歼9 气动布局参数的选择,选出了 4
种机翼平面形状,即前缘后掠 50 度的后掠翼,前缘后掠 57 度的三角翼,前缘后掠 55 度的后掠翼,以及双前缘后掠角的双三角翼,并设计了风洞模型。
1966 年 4 月 1 日,三机部向国防工办,国防科工委呈报了“歼9 飞机设计方案”。国防科工委开会审查了歼9 飞机的设计方案,并向军委呈报了“歼9
飞机战术技术论证报告”。报告提出歼9 最大马赫数 2.4,升限 20-21 公里,最大航程 3,000 公里,作战半径 600 公里,最大续航时间 3
小时,最大爬升率 180-200 米每秒。
六零一所对四种机翼平面形状方案均做出了模型,进行了风洞实验。其中主要是考虑采用后掠翼还是三角翼,后掠翼和三角翼都是采用前缘后掠的方法来增加机翼的临界马赫数。但是如果超音速飞行增加到马赫数为
2.0 时,要采用亚音速后掠翼方案就必须使前缘后掠角大于 60
度,但前缘后掠角过大,翼根结构受力就会恶化,将增加结构重量;另外,低速时空气动力特性也将恶化,升力下降,阻力增加。故采用大后掠翼很不利,而三角翼则比较适用,不但具有后掠翼所具有的优点,而且比较长的翼根弦长保证了根部结构受力状况,减轻结构重量,而且还有助于保证飞机的纵向飞行稳定性。所以六零一所淘汰了前三个方案,又把三角翼的前缘后掠角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