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全责车祸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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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声明一下:上面网友的回答能不能专业点,对你的回答,我只能一笑了之。哈哈!!!胡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害,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即便你与老板的关系不好,也不怕。

如果和领导关系好,肯定是工伤,一般吗,就要据理力争,如果有矛盾,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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