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发?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6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声明  小说素材,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以,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有不超过12个月的医疗期,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最多可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在上述医疗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