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牌照"破冰 民营传媒需引入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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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3月23日强调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第二天,央视国际总经理汪文斌就在某数字论坛上表示,央视国际已经获得国内第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

至此,“互联网电视牌照”终于破冰。

央视国际破冰

3月24日,在某新媒体数字版权管理高峰论坛上,汪文斌在发言中透露,央视国际已经获得了国内第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

然而,这张牌照可谓来之不易。

从去年开始,就有不少电视机厂商瞄准了该市场,纷纷推出相关的互联网电视产品,但随着互联网视频内容的轻易被“植入”,一系列网络版权利益问题开始涌现,互联网电视发展陷入版权困局。

随后,2009年8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通过电视机或机顶盒等产品连接互联网,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虽然此举被视为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电视困局的一纸暂时禁令,但此后对于牌照问题,相关部门和企业都讳莫如深。

直到去年12月底,有消息称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在互联网电视的发展上意见取得一致,被广电总局“禁止”的互联网电视或被“放行”。

“广电总局对央视国际发放第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意义重大,不仅表明了对互联网电视发展的态度,还意味着只要不涉及版权纠纷,互联网电视可以放开发展。”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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