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在对四川长虹进行现场核查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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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现场核查四川长虹

四川国税局已将有关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的举报移交相关机构

四川长虹的有关工作人员,现在不得不“现场”迎接监管部门的调查。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昨日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回答《第一财经日报》提问时证实,证监会正在对四川长虹进行现场核查。

欧阳泽华表示,证监会接到了指称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的举报信,根据当地证监局核查和发现的情况,将适时向公众披露。

本报从四川省国税局人士处证实,该局已经在本周将有关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的举报移交了相关承办机构。

知情人士透露,该举报是由国税总局移交至四川省国税局的,四川省国税局将其视为2007年绵阳市国税局一个有关四川长虹的未结案调查的新证据,将其并案移交至绵阳市国税局。有消息称,3月10日下午,绵阳市国税局已经就这一案件的证据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不过记者暂未及从官方渠道获得证实。

据来自四川省国税系统的另一位知情人士称,因为证监会也在调查四川长虹,这类多个部门介入的调查,有可能会根据案件调查的情况采取联席办案机制,联席办案的好处是能够提高执法效率,但一般都是由证监会牵头主动提出。

2月下旬,本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中国证监会已经将相关举报转至其派出机构四川证监局。四川证监局已于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正式受理了该举报,该案已经进入非正式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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