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屏缩水服务被叫板 国家标准6月或出台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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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来临之际,饱受诟病的平板电视显示屏的质保期限投诉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记者昨日从中国电子视像协会获悉,平板电视售后服务的“行业标准”《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日前正式出台,液晶电视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质保期将延至3年。

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在推动这一行业标准上升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

分析称,这将对目前在市场上进行“缩水服务”的外资彩电企业产生直接冲击。

液晶显示屏质保期饱受诟病

“我花了8000多元买的液晶电视,用了一年多,液晶屏就坏掉了”,在番禺仲元中学工作的刘晓兰老师昨日向本报记者投诉,厂家告诉她液晶屏的质保期只有1年,超过这个期限,消费者就要自己掏腰包进行维修。令刘晓兰气愤的是,光是液晶屏,维修费用就高达4000元,“而据我了解,同一尺寸新彩电,现在的市场售价还不到3000元。”她说。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家电卖场了解到,刘老师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很多消费者都反映液晶电视显示屏维修起来费用非常昂贵”,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此液晶屏质保期长短是消费者在购买彩电过程中极其关注的一个环节”。

但国内一直缺乏针对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标准,对于液晶显示屏质保期的长短也无一个硬性规定。此前市场上国产彩电企业推动的“3年质保”,更多是企业为拉动销售、取悦消费者的“自发行为”。《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下称《规范》)的推出填补了这一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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