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议网络监督威力增长 频频提及网络实名(2)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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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福保集团董事长杨明代表:网上举报属实的案例只是少数,许多是故意造谣中伤,甚至构成诽谤。侦查权作为一种公权,只有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具有。如果个人掌握了违法违纪线索,应该向相关部门举报,而不是在互联网上大肆炒作,此类网络炒作不应提倡。

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李瑾代表:少数官员腐败堕落的作风虽然令人痛恨,但一些网民对隐私权的漠视也让人担忧,这说明我国的公民意识虽已觉醒,却没有成熟。

【观点二】网络民意是大多数的民意

陈继延代表:网络民意不乏真知灼见,“网络问政”对事不对人,有利于汲取网民智慧,疏导网民情绪。

刘玲代表:我相信绝大多数网络民意是真实的,但也不排除有“伪民意”。网络只是一个表达民意的渠道,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回应网络民意,同时要注意加强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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